福建建瓯法院第一审判法庭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5名被告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几年来收购病死猪100多头,生产、销售病死猪肉38吨。
2009年至2013年,被告人周某雇其儿子小周及一名贵州男子“小高”先后在建瓯市先后在建瓯市中水南茶厂背后的一简易自搭厂房里,以及古城街39号租住房内经营病死猪收购、屠宰及销售业务。
几年来,向被告人杜某等9位建瓯的养猪户及南平的张某收购病死猪。刘某等人以明显低于市价从周某处收购病死猪肉,并在明知是病死猪肉的情况下运往外地,加工成香肠等食品销售。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