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顶新集团1月2日证实,旗下台湾“康师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自1月1日起解散。顶新集团有关产业2014至2015年爆发“黑心”油事件后,台湾民间自发进行“灭顶行动”,顶新旗下事业受到影响。(1月3日参考消息)
众所周知,食用便捷、易于长期储藏的方便面,至今仍是白领、学生、打工一族的宵夜甚至正餐、火车上的主食。但是2015年末,因“康师傅”方便面被查出使用“地沟油”,严重威胁到民众身体安全,上千民众在台北街头呼吁重视食品安全,抵制“康师傅”生产商--顶新集团。随后“康师傅”在台湾销售量节节走低,最后不得不解散。“康师傅”在台湾“倒了”,那么这样的企业在大陆能生存多久呢?曾经有在台湾旅游的大陆网友上传一段视频:台湾的导游在车上对游客说起“康师傅”事件,说现在全台湾都在抵制“康师傅”,但是“康师傅”企业并不紧张,因为有大陆的市场。即使退出台湾市场,“康师傅”依然是大陆各商超方便面的主力,并不愁卖。这位导游说她每接待一个团,就要把这段话说一遍,希望团友回去后告诉更多的人,为了健康,大家一定不要购买“康师傅”方便面,共同抵制,让“黑心”的企业得到应有的惩罚。
说起“康师傅”使用“地沟油”事件,笔者联想到很多企业为了牟取暴利,昧着良心造假,让“黑心食品”流进市场,被不知情的消费者食用,造成严重后果。所谓“黑心食品”是指原材料有害人体,制作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大量生产牟取暴利的食品;或以非法原料制成“高”品质食品。已经被“曝光”的有头发造酱油、皮鞋皮带炼奶、奶粉超量添加三聚氰胺等,还有小作坊里用硫磺熏姜,米线中添加焦亚硫酸钠,病死鸡肉、猪肉流入市场等等,都是“黑心”商人的“潜规则”。
对于食品安全,我国《食品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并于2015年修订,在食品药品卫生标准、监管、惩治、企业责任、属地管理等都写入法律。河南省渑池县赵某用工业松香拔除猪毛切屡教不改,被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禁止被告人赵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笔者认为,缓刑一年和罚金5000元对于这样的行为来说惩罚力度还不够大,对其他商户的警示程度还不够深。违法成本低、惩戒力度不足会使更多商人昧着良心加入到以身试法、牟取暴利的“队伍”中去。
从食品行业整体来讲,“黑心”的商人毕竟只是极少数,大多数都是卖良心商品的有德商人。曾有报道,“黑心”商人用色拉油勾兑假香油的做法对一位上班族触动很大,他毅然放弃北京高薪工作,用家传香油配方研制纯正的香油投放市场,由于货真价实,逐渐打开销路,得到百姓的认可,获得省和国家的各种奖项。
商人经商,可能付出真心实意最后未必会成功,但是通向成功的路,必然需要真心实意去铺垫。良心办企,企业一旦弄虚作假,就必然被市场所抛弃、被民众所唾弃,失去口碑的企业注定要退出市场的舞台。(文/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