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何思东 张莉) “‘路人甲’全程围观了泯泾村‘地沟油’案件,黑心作坊主被判刑一年零九个月,大快人心!公诉人庭上表现给力,特在这里召开网上庆祝大会……”近日,在江苏省常熟市“090论坛”出现了一条名为“‘地沟油’作坊主吃官司庆祝大会”的帖子。
楼主发言刚结束,“沙发”、“板凳”迅速被抢光,众多网友纷纷回复:“司法机关传递正能量”,“公诉人,顶”……这样一个在论坛已热议数月的话题,终于尘埃落定。
“090论坛”是常熟本地影响力较大的网络论坛。2012年10月12日,网友“候鸟的春天”在该论坛上爆料:“虞山镇泯泾村某民房里传出恶臭味,烟囱不时冒出黑烟!”网友纷纷跟帖,议论逐渐指向了泯泾村周某等人的小作坊。
常熟市检察院网络信息收集人员迅速对该信息展开评估,次日将这一线索移交给公安部门,同时派出3名干警提前介入。10月14日,周某的小作坊被查获,警方还顺藤摸瓜将周某的上家、“地沟油”制作者史某抓获,并当场查获动物油脂25桶,一举端掉了史某的“地沟油”窝点。
经查,2012年8月,史某从亲友处借款1万元,购置了炼制“地沟油”的铁锅、油桶等工具,租赁常熟市虞山镇常隆村的一处简易民房开起“黑作坊”。他以每公斤5元的价格收购猪肉摊主剔除的小块肥肉等原料,用于熬制食用油,后将其中的2桶出售给周某用于加工肉丸、春卷,获利660元。经检验,史某炼制的动物油脂酸价超标92.3%,如果长期食用危害巨大。
今年5月6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天,常熟市检察院邀请了4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地群众旁听案件审理,“常熟检察”新浪微博实时更新报道,吸引百余名网友参与在线互动。当日,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史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常熟市检察院检察长陆建中告诉记者,这是该院利用网络线索挖出的第4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2012年5月,该院出台了《食品安全网络信息收集与案件线索移送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网络信息评估、研判、线索移送机制,成立网络举报线索收集小组,定期收集整理网民关于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移送相关犯罪线索。截至目前,该院通过跟帖评论获取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线索11条,其中涉嫌犯罪的4件,均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