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11月5日报道 4年前,在苏州某公司发生的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员工张路骨盆骨等处损伤,直接导致他性功能障碍。这些年,40多岁的妻子李芳跟他无法过上正常的性生活,多次与张路所在公司协商赔偿无果,于是今年初,张路、李芳以性生活权利受到侵害,给他们精神上造成痛苦为由,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要精神抚慰金49.9万元。11月初,张家港市法院经过一审,判决该公司赔偿张路、李芳夫妻精神抚慰金2.5万元。
钢管掉落砸伤下腹部
6年前,40岁出头的张路进入苏州某公司,成为一名检验工,2006年7月5日,一名行车工在操作行车、吊取钢管时操作失误,张路正扶着捆扎好的钢管,结果被一并吊起,随后惨剧发生,张路从半空中先掉下来,钢管也随之落下,砸在他的身上。张路顿感下腹部剧烈疼痛,左足也肿痛起来,还不断流血,后被送到医院治疗,但左足已经无法直立行走,要安装假肢。
五个月后,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裁定,认定张路属于工伤。经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调解,张路获得工伤待遇费用167088元。后来,公司解除了与张路的劳动关系。
阴茎勃起困难性生活中断
张路出院回到家中,发现一个令他苦恼不堪的问题,由于事故导致骨盆骨等处受伤,他的阴茎竟然很难勃起了,想了多种办法也未凑效,跟妻子的正常性生活由此中断。李芳也感到十分难过。
2007年8月,张路来到南京男科医院司法鉴定所,经鉴定得出结论:因被钢管砸压,导致骨盆骨等处发生较重损伤。目前,张路的阴茎勃起困难。根据阴茎勃起功能医学检查结果,他属于外伤后阴茎勃起功能障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张路构成外伤后性功能障碍8级伤残。
双方多次协商赔偿无果,今年初,张路夫妻俩将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判企业赔2.5万元
张路夫妻认为,公司是构成事故、导致自己人身受到伤害的主要原因,要求公司承担精神抚慰金49.9万元。对于张路的起诉,该公司并不认可,并且态度强硬。
法院审理认定,张路所受伤害,主要是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及行车工操作失误所致,并且构成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家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因此,法院支持张路夫妻的精神赔偿请求。作为妻子,因为本次事故,李芳的性生活权利受到侵害,给她的精神上造成痛苦,获得精神抚慰金是应该的。最终,法院酌情认定精神抚慰金2.5万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