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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4日市卫计委上线嘉宾

发布:2021-08-27 19:14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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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是由亳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市政府门户网站。是亳州市信息公开和宣传亳州的重要窗口,是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是政府联系公众和企业的桥梁。 亳

胡秋雯: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黄思先:市卫计委政法科科长

高 杰:谯城区卫计委规统科科长

罗 奇:谯城区卫计委农合局局长

问题:

(一)2017年每人应交纳多少参合金?

答:2017年提高至150元/人,以后年度根据国家规定调整,缴费时间为9月到次年2月底。

(二)生育服务登记卡(原来叫《生殖保健服务证》)如何办理?

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在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登记,有条件的可在村(居、社区)登记。

所需资料为: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外省的,还应提供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材料。

生育服务登记卡可以通过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一是本人通过电脑申请办理。登录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选择户籍所在县区卫生计生委《生育服务登记卡》事项,按要求输入信息办理(把所需材料拍照上传)。二是通过行政村代办点代办员申请办理。把材料交代办点代办员或通过微信把所拍照材料传给代办员,由代办员申请办理。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且免费邮寄到指定地点。

(三)现在能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吗?

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相关奖励和优待。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其享受本条例规定的相关奖励优待,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四)我市二女户应享受的优惠政策?

答:对2009年1月1日以后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一次性奖励由省规定的4000元提高到5000元,并从次年起,每户每年给予不少于500元的节育奖励,直至与国家奖励扶助制度接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夫妻双方,在其个人选择缴费档次应享受补贴金额的基础上,夫妻双方每人每年另外增加不少于30元的政府补贴;子女在高考时,对考入一本院校的奖励3000元,考入二、三本院校的奖励2000元,考入专科的奖励1000元;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政府代缴;优先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在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夫妻双方每人每月增加50元补助。

(五)新的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2016年1月16日,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六)为什么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如何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具有重要意义。凡在我市辖区内合法助产机构分娩的新生儿,均依法享受免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权利,由新生儿母亲出院前(不超过1个月)申请办理,所在医院免费发放。新生儿母亲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机构内首次签发申请表,并提供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在助产机构分娩的新生儿未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七)超出一个月的新生儿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应出具什么材料?

1.由新生儿父母(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2.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人员身份信息及接生情况证明;

3.亲子(母子或父母子)鉴定证明;

4.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八)贫困人口享有哪些综合医疗保障政策?

三保障: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

一兜底: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两免:(1)贫困人口新农合参保费用全部由财政代缴;(2)贫困人口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并免交住院预付金。

两降:(1)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贫困人口省内住院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0.5万元。

五提高:

(1)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谯城区普通门诊单次报销封顶乡镇级30元、村级20元);

(2)常见慢性病门诊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5%,特殊慢性病门诊按住院比例报销;

(3)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85%、75%、65%和60%;

(4)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提高到60%-90%;

(5)提高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救助。

一补充:实行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贫困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补偿后,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包括限额内、限额外自付费用等)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

(九)我市目前 门诊看病报补要注意哪些事项? 1.谯城区普通门诊单次报销封顶村级20元、乡镇级30元;原则上一天只能进行一次报销;蒙城县门诊单次报销封顶县级为70元、乡镇级为50元、村级为25元;利辛县门诊单次报销封顶乡级40元、村级20元。 2.普通门诊在市医院、谯城区华佗中医院、利辛县人民医院和利辛县中医院不能报销。 3.慢性病门诊在村卫生室不享受“180”政策,只能在乡镇卫生院和县、市级医院拿药报销,单次不封顶,年封顶在3000-5000万元,新农合报销比例75%,新农合报销后自付部分再报销80%,目前在个人诊所和零售药店购药,新农合不予报销。 4.意外伤害分两种,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原则上新农合不报销;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报销比例40-50%,封顶2-3万元,意外伤害住院补偿不实行保底补偿和即时结报。 5.看病尽量留县区,必须出县、出市、出省,需履行转诊手续,目前出省不享受“351”和“180”政策。

(十)独生子女考上二本院校有没有补助,怎么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