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的生育水平现状
1990年以来,中国的生育水平整体上呈现平稳下降态势。总和生育率从1990年的2.29下降到2001年的1.80。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由1990年的21.06‰、14.39‰下降到2001年的13.38‰、6.95‰。
生育水平的下降与人们婚育观念和行为的改变有直接的关系。1990年以来,中国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在21.9-22.8岁之间波动,2000年为22.6岁;平均生育年龄在25.1-25.5岁之间波动,2000年为25.5岁;一胎平均生育年龄在23.2-24.1岁之间,2000年为24.1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率保持在83%以上。中国妇女的人工流产数量大幅度减少,2001年全国人工流产数与1990年相比,减少了53%。
(二)生育水平变化的特点及影响
中国人口的生育水平虽已降低,但目前的低生育水平是在生产力不发达、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背景下实现的,并不稳定。生育水平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着差异性,即农村高于城市,西部高于东部,贫困地区高于经济发达地区。2001年调查的由35岁以上妇女平均曾生子女数代表的中国育龄妇女终身生育率为1.81,其中城镇为1.22,农村为1.98。
区域间的生育水平差异与贫困有着直接的联系。生育水平高的农村、边远地区,可能因人口过多、受教育程度低、资源和就业机会有限而增加遭受贫困的风险;而贫困地区,由于生产方式落后,可能更多地依赖以人力的增加来获得生产和生活资料,改善生活条件,进而使生育水平居高不下。
生育率的急剧下降也为中国的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挑战: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以及家庭规模的缩小,对传统的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方式造成冲击,增加了社会养老负担。生产力不发达和男性偏好传统观念的影响,使中国人口的出生性别比出现偏高的现象。
(三)未来的工作目标
21世纪上半叶,中国政府将继续努力稳定目前的低生育水平,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以尊重人的基本权利,提高生殖健康水平为目标,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普及科学知识,普遍开展避孕措施的“知情选择",推广新技术和新产品,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未来10年是中国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到2010年末,中国人口总数(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将控制在14亿以内,年均人口出生率不超过15‰;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
中国网 200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