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普遍的司法实践中,因代孕孕母和委托代孕的父母之间签署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或者中介代孕机构和委托代孕的父母之间签订的服务合同,均会因违反我国现行立法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而对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我国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有明确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延伸
杭州仅6家医院允许开展辅助生殖技术
第三代试管技术只两家可开展
非法代孕机构号称能够开展辅助生殖技术,也就是百姓常说的“试管婴儿”,而且是三代试管技术。可很多人不清楚,为了保障医疗安全,辅助生殖技术作为特殊医疗项目需要国家卫健委审批,要求只能在三甲公立医院展开。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生殖医学科高惠娟告诉记者,在杭州,获批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也就只浙大一院、浙医二院、邵逸夫医院、省人民医院、浙大妇院、杭州市妇产科医院6家。其他的设区市,每个城市只允许1到2家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
杭州市妇产科医院生殖医院中心实验室
允许开展第三代试管技术的更是少之又少,浙江省只有浙大妇院和邵逸夫医院允许开展,这项技术在运用中仅允许遗传性疾病的筛查,不允许性别筛查。
“辅助生殖技术能给不孕不育家庭带来希望,但这项技术如果不严格限制,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比如性别选择、代孕、供卵等,这些从技术层面上已经不难,而如果控制不好就是灾难。”高惠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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