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去年12月1日表决通过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作为对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省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对重大大气环境违法行为或者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实行挂牌督办。
《条例》同时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提出了停业、停产整治、关闭、拆除等相对严厉的治本措施。对一些经处罚拒不改正的施工扬尘行为实行按日连续处罚。对一些个体行为也制定了罚则。如对非法焚烧电子废弃物、油毡、塑料、皮革、沥青、垃圾等有毒有害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公职人员不作为,未依法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也作出依法给予处分等专门规定。
上海:大幅缩短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
3月1日起,上海将正式施行《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大幅缩短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着力打造上海营商环境新亮点、新高地。
据介绍,今后上海对社会投资项目不再“一刀切”,而是按照工业项目、小型项目、其他社会投资项目分类,从取得土地到获取施工许可证,政府审批时间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5个、35个、48个工作日,相比原先105个工作日大幅缩短。优化现有审批流程后,企业可实现“一事不两跑、一事不两批”。
福建:11类食品实行“一品一码”追溯管理
自3月起,《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将开始实施。该《办法》规定,11类食品将实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这11类食品为: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食盐,以及经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其他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根据《办法》,对追溯食品未按照规定赋码并销售的,除责令改正外,可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追溯食品生产经营者上传虚假信息的,除责令改正外,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未提供销售票据或电子记录卡,货票(卡)不符或票(卡)账不一致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