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魏冯
7月7日至7月8日,2021年川渝母婴安全管理培训班在成都举行。培训班由四川省卫健委、重庆市卫健委主办、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承办。
培训班上,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2020年四川省孕产妇死亡评审专家组组长王刚为学员们带来一系列“干货”——对目前四川孕产妇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并以问题为导向,提出系列建议。
王刚拿出一组全省妇幼卫生监测数据:2020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6.84/10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16.9/10万,较2015年下降22.32%,孕产妇死亡率连续4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与北京、上海和东部发达地区相比仍有差距。
差距在哪里?王刚表示,目前,我省母婴安全在行政管理、孕产期保健、危重症救治、个人和家庭的知识态度四个方面还有待提高,王刚也开出“药方”,给出设立母婴安全专项资金、建立院内危重孕产妇多学科救治制度等一系列建议。
建立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强化监管
设立母婴安全专项资金避免弃疗
王刚在对我省2020年孕产妇死亡病例进行省级评审中发现,我省有地方存在医疗机构监管不足的问题:某地诊所就出现未经行政部门许可,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已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况。
王刚建议,各地要加快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强化民营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监管和执法检查以及辖区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非法执业、不良行为等情形的处罚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予以取缔。
王刚补充道,当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母婴安全专项资金,避免危重孕产妇家庭因经济原因放弃治疗。民族边远地区可探索孕产妇提前入院待产、减免住院分娩费用等模式,并对经济困难的孕产妇按政策给予住院分娩补助,提高住院分娩可及性,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让基层医疗机构避免发生孕产妇漏管
探索建立社区、乡镇孕情第一时间发现和动员孕期保健奖惩激励举措
在我省2020年孕产妇死亡病例的省级评审中,王刚也发现,有部分基层医疗保健机构未及时发现孕情导致孕产妇漏管发生,对后续的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工作也带来困难;还有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发现高危孕产妇或未规律产检的高危孕产妇时,未及时追踪随访并报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导致高危孕产妇未纳入有效管理和干预;部分医疗机构对有基础性疾病的孕产妇未及时提醒按时就诊和用药。
为让我省高危孕产妇管理更到位,王刚建议,各地应发挥妇幼保健基层网络的功能作用,健全完善孕情“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社区、乡镇孕情第一时间发现、动员孕期保健奖惩激励工作举措;加强流动孕产妇管理,做到“转介、接收均有人”,各医疗保健机构要负责登记本机构发现的流动人口、未建册孕妇信息,及时纳入辖区管理,避免失管、漏管发生等。
孕产妇不只是产科的事
可建立院内危重孕产妇多学科救治制度
王刚以危重症救治举例,坦言当前仍有部分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未能正确识别危重症,采取的处理方法不当,使危重孕产妇不能及时对症治疗;部分综合医疗机构多学科合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或启动多学科救治不及时,个别医疗机构仍存在“孕产妇只是产科的事”的想法。
王刚建议,要加强危重症救治和多学科合作,具体来说:各地要根据孕产妇死亡评审中发现的问题,采用线上和线下、理论和操作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产科适宜技术培训和急救演练,扩大培训覆盖面;结合当地实际,梳理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和机制,同时发挥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作用,在病情许可、确保孕产妇安全前提下有效转诊;加强民族地区孕产妇用血保障,科学规划输血科或血库的设置和建设,院内常规备血,全力保障产科用血,减少产科出血导致的死亡;综合医院要转变观念,设立由分管院长具体负责的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院内外协调,定期开展产科质量评价等工作,建立院内危重孕产妇多学科救治制度。
王刚还表示,在个人和家庭的知识态度上也要注意提高孕产妇保健意识。“有个别孕产妇及其家庭孕产期保健意识淡薄,或由于家庭贫困、残疾、智障、计划外生育等原因,孕期未主动到医疗保健机构建卡或规范产检,使得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困难,不能及时有效对其进行管理;还有部分高危孕产妇对疾病的认识不够,在明知自身所患疾病不宜生育的情况下,存在侥幸心理,就医时隐瞒既往病史或不遵医嘱检查和治疗,延误最佳治疗时间。”王刚建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机构均要加强母婴安全健康宣教,民族地区可结合生育秩序整治、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母婴安全宣传倡导,强调规范产前检查,建立群众母婴安全健康意识,提高就医依从性;联合妇联、教育、民宗等部门,加大对智障、残疾、家庭困难等特殊群体孕产妇的重视,从政策上给予帮助,解决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