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刘映)2016年1月,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北京妇幼健康服务需求明显增加,产科服务能力面临严峻挑战。11月26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耿玉田在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举办的“人口与发展高级资讯会”上透露,北京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制定应急保障措施和中长期保障措施,增加助产服务资源,提升全市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确保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
近期保障“加床、加人、加强孕产期保健管理服务”
耿玉田表示,2015年11月以前,北京市每月孕妇建册人数不超过2万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加上属相因素叠加,育龄妇女建册人数显著增加。2015年12月起,每月建册人数近3万人,2016年3月高达3.6万。其中,响应两孩政策的孕妇占建册孕妇的30%,高龄高危孕妇占比达到60%以上。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有产科床位4907张,从事产科人员6300人。
为此,北京市政府加强全市统筹部署。今年9月1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国土委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增加助产服务资源的通知》,在出台应对措施的同时,还兼顾长远发展。
其中,近期保障措施包括三大重点,一是从六个方面加强孕产期保健管理服务,包括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制定《产科建档应急预案》,按月实施调度。建立建档信息沟通机制,市和各区设立孕妇建档服务中心,保障北京市所有常住孕妇能够实现建档分娩。严格孕妇分级建档,明确建册社区网格化对接关系,开展孕产妇高危因素筛查和分级建档指导,将三级助产机构高危孕妇建档率提高到80%以上。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完善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转诊、救治网路,保障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转运救治,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合理控制剖宫产率,提高床位使用率。加大健康宣教力度。对高危妊娠及不宜妊娠情况充分做好风险告知,预防和减少孕产期危险因素发生。
二是从三个渠道增加1000余张产科床位。包括公立助产机构将具有增床空间的特需病房统一调整为普通病房,通过科室间病房调整增加产科床位和通过合作租赁等方式扩增服务资源。
三是从五个渠道增加800余名助产人员。通过薪酬分配、绩效管理、职称晋升向产科倾斜,稳定现有产科人员,吸引持证人员回归;通过加强助产技能培训,定向培养助产士;通过科室调整和岗位招聘,补充产科护士缺口;通过调整进京指标结构数量增加助产专业人员;通过京津冀人才交流培训,提升助产服务能力。
中长期保障“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建立妇幼健康价格及生育保险调节机制”
在中长期保障措施方面,耿玉田表示,北京将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全市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一是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扩增服务资源,北京妇产医院紧急租用医疗用房,北京朝阳医院西院购买医疗用房,重点规划开放产科床位。二是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十三五”期间,北京妇幼保健院(北京妇产医院)启动异地新建项目,发挥龙头作用。各区利用存量资源及改扩建等方式增加妇幼保健院服务规模。三是建立妇幼健康价格及生育保险调节机制。四是充分利用民营机构床位资源,满足北京市孕产妇多元化服务需求。
此外,北京还将进行部门联动配合,提供政策保障。
一是财政经费保障有力。上述措施中,财政部门对床位调整予以补助,涵盖北京辖区市属、区属、部属和军队属等所有公立助产机构,补助金额1亿余元。每年投入1200万用于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投入60余万元订单式培养助产士,并加强京津冀人才交流。财政投入7亿余元,支持两家公立助产机构增加助产资源。投入上千万元着力打造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和北京妇产医院两家市级助产培训基地。
二是市发展改革部门将产科医疗服务价格优先纳入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调整计划,完善收费标准;市人力社保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北京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三是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建立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增长机制,在薪酬分配上充分体现产科落实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及高风险等因素。
四是“十三五”期间,人力社保部门适当增加外地进京指标,用于产科指标单列,并将现有应届毕业生进京指标向产科人员倾斜。此外,建立紧缺人才激励机制,在职称评定上对产科医师、助产士等给予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五是“十三五”期间,发展改革部门和规划国土部门优先安排市、区妇幼保健院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满足群众妇幼健康服务需求。
为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北京市还将加大督导考核力度。一是强化属地管理。强调各区政府是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提升产科能力的实施主体,要按照各区孕妇建册、建档量和助产资源增加任务指标,综合考虑辖区医疗资源,增加辖区产科床位与人员。二是纳入考核指标。市政府将增加助产服务资源任务纳入对各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与监督力度。三是及时督导检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每位委领导分别带队对重点区助产机构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督导,实现全委领导、相关处室总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