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为进一步加强孕产妇保健救治工作,根据《杭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实施细则》和《杭州市孕产妇应急医疗救治预案》要求,结合杭州市妇幼健康工作实际,保障母婴健康,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杭州市孕产妇保健救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孕产妇保健救治工作,在原“杭州市孕产妇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杭州市孕产妇保健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孕产妇保健救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全市的孕产妇保健救治工作,常务副组长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管理。
(二)设立市孕产妇保健救治协调办公室。
在市妇产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设孕产妇保健救治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办),该院詹利永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开设24小时专用热线电话,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主要负责协调孕产妇保健管理和应急救治中存在的问题,协助联系专家库成员会诊、病人转诊工作,联系市卫计委总值班、急救车辆、血液中心等外部支援。
(三)实行全市孕产妇保健救治统筹管理。
孕产妇保健救治工作原则上要求属地化管理,要充分发挥省、市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辖区孕产妇保健救治工作。各单位在保健救治工作过程中,如遇当地解决不了的情况,可通过辖区卫生计生局向市协调办统筹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