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推广孕产期保健分级诊疗,助产机构分为一、二、三级
三级助产机构只收“严重高危”
10月底,国家卫计委下发《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要求在县级医院新增产科床位8.9万张,力争“十三五”时期增加产科医生和助产士14万名。
11月3日,记者从省卫计委独家了解到,为应对全面二孩生育高峰,广东已经在全省助产机构中实行产妇分娩信息登记、孕产妇死亡监测、出生缺陷监测,为资源调配和产科质量进行预警。目前,广州、深圳已经实现了孕产妇分级管理和救治,广州市通过微信平台每日发布床位信息,深圳市通过公众网每日发布产科床位动态情况,珠三角大部分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已实现产科门诊预约诊疗服务。
下一步,广东将推动各地政府更加关注产儿科建设和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针对紧缺地区,加强产儿科资源配置,同时对现有产科床位进行升级调整,增加重症救助资源配置。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产儿科建设的具体方案。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在各级助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建立有序的分级协作机制,提供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服务,并为高龄孕产妇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此外,大力推广孕产期保健服务分级诊疗。目前,省卫计委正在组织对助产机构的服务能力摸底,下一步将根据服务能力,将助产机构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助产机构接诊正常孕产妇,二级助产机构以接诊正常和一般高危孕产妇为主,三级助产机构以接诊严重高危孕产妇为主。全省计划在12月组织专题培训,推广孕产妇保健分级管理、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丰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