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日从青岛市卫生局获悉,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印制了《山东省孕产妇保健手册》,自今年5月1日起,在全省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统一使用,。《孕产妇手册》的建立,一般应由居住地所在辖区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在孕妇第一次查体时完成,居住地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向孕产妇提供系统保健服务和产后访视服务。
孕产妇凭《孕产妇手册》,在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接受保健服务,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包括不少于5次的孕期保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记者 单俊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