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工作,从2012年开始,我市按照国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创建要求,投入专项经费300多万元,采取系列举措推进各乡镇卫生院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创建活动。
至目前,全市共有46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通过市级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验收,用三年时间实现基层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基础建设全覆盖,从而全面提升我市基层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晚报记者 钱碧云)
我市实现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发布:2016-08-29 16:07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次
摘要: 我市实现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