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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建免费基本生育制度

发布:2016-08-11 17:07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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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陕西宝鸡建免费基本生育制度---近日,陕西省宝鸡市印发《关于扩大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省级试点范围及实施市级项目全覆盖的通知》,要求在所有县(区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印发《关于扩大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省级试点范围及实施市级项目全覆盖的通知》,要求在所有县(区)全面启动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提前一年在陕西省实现以市为单位的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全覆盖,率先在全国建立起免费基本生育制度。

据介绍,为全面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宝鸡市卫生计生局于2015年在3个县启动实施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省级试点,整合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8个项目,为孕产妇提供孕前、孕期、分娩、产后全过程、全免费基本保健服务,并在其他9个县(区)联动开展项目工作。2016年,宝鸡市将省级试点县(区)增至6个,并对未列入省级试点的其他6个县(区),由市财政列支专项经费380万元,同步实施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

记者了解到,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包括已经实施的孕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产妇健康管理、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4个项目;扩大了产前艾滋病、梅毒、乙肝筛查,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两个项目的覆盖面;新增了产前筛查、产前超声检查两个项目。

该项目实施后,宝鸡市户籍孕产妇,在孕前可免费享受优生健康检查和咨询,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可免费服用叶酸;在孕期可免费享受5次随访服务和产前基本健康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咨询检测,产前筛查,产前超声检查;在分娩时农村孕产妇可享受新农合报销和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城镇孕产妇可分别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在产后可免费享受产后访视、新生儿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每名孕产妇根据不同情况将累计享受2200元~5200元的免费服务及费用报销。(记者薛 寒 通讯员周 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