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5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北县林姓妇人9年前甫生产完毕,发觉左边乳房有硬块到医院检查,医师认定她疑似罹患乳癌,林妇转到林口长庚医院求诊,医师直接援引该报告切除林妇左乳,事后切片送验发现仅是良性泌乳管腺瘤而非乳癌。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24日依业务过失重伤害罪判医师6月徒刑,减刑成3个月,得易科罚金8万1千元定谳。民事部分,板桥地院判林口长庚及医生需连带赔偿林妇,共100万元慰抚金及乳房重建费用。
林妇(47岁)是在9年前生完小孩后,到台北县恩主公医院检查乳房硬块,医师以触诊、乳房超音波摄影,以及空针抽吸细胞病理检查3种方式,认定林妇疑似罹患乳癌,但强调可能有百分之五到十的伪阳性,建议她住院切片检查。
但林妇却拿着这份检验报告转诊到林口长庚医院,外科医师叶俊男问诊得知林妇有亲人曾罹乳癌,然后帮林妇触诊及超音波摄影检查后,就直接根据恩主公医院鉴定报告认定罹患乳癌,5天后随即帮林妇开刀切除左边乳房及淋巴。
事后做组织化验时才发现林妇仅罹患良性密乳管腺瘤,而非乳癌。高院根据医事审议委员会鉴定,认为乳癌须做组织切片才能确认,而叶明知病患刚生产完毕,乳房容易出现硬块,却未详细对病患说明检验方式,就直接动刀确有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