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推进我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将乳房良性肿瘤切除术等25个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结算范围,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下的3项检查术的支付标准是在原手术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增加费用标准。
据了解,按病种付费,即每个病种的治疗费明码标价,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新增的25个按病种付费病种包括:白内障玻璃体切除术、青光眼合并白内障手术、痔瘘手术、乳房良性肿瘤切除术、乳房良性肿瘤麦默通手术、声带息肉切除术、下肢大隐静脉高位结扎+剥脱术、食道癌、胃癌、肠癌、肺癌、膀胱癌、肾癌、垂体腺瘤、肾结石、胆总管结石ERCP手术、慢性扁桃体手术、胫腓骨骨折、髌骨骨折、尺桡骨骨折、锁骨骨折、肱骨骨折、冠状动脉心脏支架冠脉血管超声音检查术(IVUS)、冠状动脉心脏支架冠状动脉生理功能检查术(FFR)、冠状动脉心脏支架冠脉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检查(OCT)等。
《关于推进我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80号)精神,为推进我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将乳房良性肿瘤切除术等25个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结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