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讯 日前,笔者从东兰县医改办获悉,自9月20日起,该县启动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与县妇保院等3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一取消两同步”管理,即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实施医保支付政策,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该县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进货价销售,不再实行加价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加强医院成本核算、节约医院运行成本等多项措施来承担。其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补偿80%,财政补助20%,财政补助由自治区财政和县财政按6:4的比例承担。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提高4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诊查类项目9项,医师、住院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家门诊诊查费由1元、2元、3元、8元/人次分别提高到3元、5元、10元、30元/人次,急诊诊查费分别由2元、3元、4元/人次提高到5元、10元、15元/人次;护理类项目20项,价格提高90%;手术类项目5项,价格提高50%;妇产类项目2项,价格提高50%;中医类项目4项,价格提高100%。降低17项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在原有基础上下调5%。大型设备检查项目降价减少收入部分,由医院自行消化。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价格提高的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总体上不增加参保人员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在单位编制限额以及结构比例内,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行定岗定编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同时,完善县级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据悉,下一步,该县将加快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完善医保支付制度改革,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供应,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韦 飞)
东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
发布:2015-12-21 14:00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次
摘要: 该县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进货价销售,不再实行加价销售。其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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