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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药品加成 医院实施零差率销售(2)

发布:2015-12-18 03:18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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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孙长青表示,从12月1日零时起,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施零差率销售。过去,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可在进价基础上上浮,10元内药品上浮25%,10元至40元内上浮15%,40元至200元内的药品上浮1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孙长青表示,从12月1日零时起,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施零差率销售。“过去,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可在进价基础上上浮,10元内药品上浮25%,10元至40元内上浮15%,40元至200元内的药品上浮10%,200元至600元内上浮8%。这也意味着,进价10元的药品,过去可以卖12.5元,而现在就只能卖10元。而我院实施药品‘零差价’,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后,就是将药品采取‘原价进、原价出’的方式销售给患者。彻底打破‘以药养医’的传统格局,遏制了‘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的现象,使得用药更科学、更合理、更规范,有效降低了患者的医疗负担,进一步缓解患者‘看病贵’的问题,尤其对于长期以药养病的慢性病患者来说,药费负担将大大降低。”

(记者 牧兰 李娟 马妍 李蒙 张秋焱 图 马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