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胃镜检查医生插镜3次没成功
患者喉咙受伤 医院拒绝赔偿
院方:医生和患者配合不好致未成功,属正常现象,医院无过错
□记者 黄婷 实习生 符林珠
本报讯 “我去医院做胃镜检查,医生往我胃里插了3次管都没有成功,我喉咙受伤了,医院竟然不退钱也不赔偿。”10月30日,海口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当日到海南杏林肛肠医院做胃镜检查,因3次插镜不成功,喉咙吐血丝,找到医院退钱并索赔但遭到拒绝。昨日,海南杏林肛肠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陈先生表示,医院并无过错,拒绝赔偿。
昨日上午,王先生告诉记者,10月30日上午他来到海南杏林肛肠医院做胃镜检查,没想到,医生连续往他胃里插了3次管都没有成功。“管子插在嗓子里,真的很难受,我恶心呕吐,我一看纸巾上有4处血丝。”王先生说,因为当时觉得喉咙难受,于是他放弃了再次插镜,他要求医院退钱并赔偿。
“我在医院花了358块钱,没想到医院只同意退我110元,而且还拒绝赔偿。”王先生说。
据了解,10月30日上午为王先生做胃镜检查的是海南杏林肛肠医院的一位王姓医生。王医生说,当时王先生3次插镜均未成功,主要是由于他与患者的配合不一致。王医生介绍,在做胃镜检查插镜的时候,需要患者配合医生做一个吞咽动作,在患者吞咽时将管插进去。然而,当天,他与患者配合不好,吞咽和插镜没同步,所以没能成功。王医生同时表示,胃镜检查是有创检查,是允许有创伤的。对于王先生称其吐血一事,王医生解释,当胃镜插进口腔时,胃镜和口腔粘膜摩擦,可能擦破了粘膜,导致粘膜渗血,并不是血管出血,这属于正常现象。王医生表示,他从事胃镜检查工作已经30多年了。
海南杏林肛肠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陈先生表示,昨日上午记者前往该医院采访前,院方已决定向王先生退还358元医疗费,王先生刚开始表示同意,但后来又反悔了。王先生向记者表示,他要求院方退还358元医疗费,同时赔偿500元。
陈先生表示,医院只能退还358元医疗费,同时要求王先生签协议,以后不再纠缠医院。陈先生称,至于赔偿,医院不能接受,一方面王先生的情况属于正常现象,医院并无过错;另外,根据国家卫生部门有关规定,类似的医疗纠纷需要先做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处理,医院不能先行赔付。如果王先生感觉医院给他的身体造成伤害,可以找专业部门鉴定,医院将根据鉴定结果客观处理。
经过协调,王先生仍无法接受医院只退358元医疗费的决定,他表示将通过其他方式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