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美不过夕阳红, 我尽心竭力地付出换来的却是被赶出家门(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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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人:王先生(化名) 男 82岁
采访人:荆雯 本报记者
采访时间:3月28日
采访方式:电话
我被老伴赶出家门5年了,现在住在儿子家
每天《兰州晨报》的情感故事我都会认真地读,大多数都是年轻人的故事,几乎没有看到像我这个年纪的讲述人,我也想跟你聊聊我的故事。我被老伴赶出家门已经5年了,现在住在儿子和儿媳妇家里。上了岁数,腿脚不方便,门也出不去了,平时我都是一个人在家,看到那么多年轻人谈情感,我也想说说我的情感。
我今年82岁了,解放后复员在地方工作。我的第一位妻子是一位民办教师,她不嫌弃我的家庭条件差,任劳任怨地跟着我。我们夫妻感情很好,婚后育有3个子女,生活其乐融融。不幸的是,1986年,她因病早世了。
后来经人介绍,我认识了现在的老伴,那时我50多岁,老伴比我小8岁,在一个国营小企业工作。她离异独自抚养儿子生活近20年。曾经很多年她不想再婚,儿子成人后劝她再走一步,她这才应允了介绍人与我见面。
我们互相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后,彼此都没啥意见,就结婚了。结婚时,是她儿子一手张罗为我们办了几桌酒席。老伴爱旅游,尽管那个年代工资低,但我为了满足老伴的心愿,还是从亲戚朋友那里借了钱,带她到四川、三峡、西安走了走,看了看。用现在的话说,就算出去度蜜月了。尽管当时经济拮据,婚后不久,我很快就把借大家的钱还上了。
我和她分别在各自单位有一套单位分的住房。那时我已经退休,而她仍在工作,为了她上班方便,我就搬到她的房子去住。婚后,我发现老伴做事很苛刻。怎么苛刻呢?是这样的,那时我儿子已经工作,她要求我儿子到她家里吃饭时必须按时按点,不许迟到。有一次过年期间,儿子来晚了,我就去厨房给儿子热饭。她当着我儿子的面对我说:“你为什么要对他搞特殊化?”儿子当时在场很难堪,但也没有多说什么。我觉得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但她和我的儿子的关系处得很不好。我当时考虑,既然关系闹这么僵,才结婚不久,不如离婚算了。
我已经做好离婚的准备,回去收拾东西时,老伴问我:“老王,你真的要走吗?”看得出,她有留我之意,不想我走。再次组建家庭不易,我考虑再三,还是留下来了。我是科级干部,工资比老伴高,婚后我的工资都交给老伴管。就这样,我们平平安安地过了11年。
我无微不至地照顾生病的她近10年,却是吃力不讨好
我无微不至地照顾生病的她近10年,却是吃力不讨好。
2000年,老伴在医院查出患了妇科肿瘤,当时在医院做了一个大手术,化疗、放疗,对她的身体损伤很大。住院40多天,都是我一个人昼夜看护,当时她的儿子、儿媳只陪了两晚上。因化疗对她消化系统影响特别大,手术后,她吃不下饭,连上下楼都困难,都是我一个人照顾。自从那次手术后,她的身体一直不好,又引起肠梗阻,反反复复经常上医院。很多次,都是我去街边叫车,送她去医院治疗。
好容易等她身体稍恢复了一些,老伴又得了脉管炎,住院20多天,白天黑夜都是我一个人伺候她。那时候我也60多岁了,白天晚上连轴转,我的体力有点跟不上,我就想了一个办法,拿根绳子,一头系在我身上,一头系在她手里,只要她有不舒服,一拽绳子,我马上就能感觉到。那几年,她的身体不好,我无微不至地照顾她,尽管是二婚,我对她和第一个妻子是一样的,可以说也算仁至义尽了。
两次手术后她在我的悉心照料下,身体渐渐恢复了。老伴喜欢爬山,喜欢散步,尽管我不喜欢,但若是我不陪着她,她就会不高兴,所以哪怕我心里不愿意,爬山爬得腿疼,我也会陪着。这种精神,可能就是年轻人所说的“喜欢”吧!既然“喜欢”,那就“跟着感觉走”!
2007年,老伴肠梗阻复发,再一次入院。那时的我年岁越来越大,一个人根本照顾不了她,平时由老伴的亲戚们帮助照顾,我就买菜、做饭、送饭搞后勤工作。她住院将近20天,不能吃饭,输了不少血。其间,老伴大小便失禁,所有的尿布我都拿回家洗,烤干再送去医院。连医院的大夫见我每天拄着拐杖,都说我太辛苦。出院时,大夫给老伴儿子建议,让他把他母亲接回家照顾,怕我年龄大了,照顾不了病人。没想到老伴儿子却对我说:“你和我妈是不是合法夫妻?如果是,你就得接她回家。”我当时也没反应过来这话别有用意,立即回答:“当然是合法夫妻。”就这样,我把生病的老伴接回了家。
回到家后,她一晚上起夜五六次,我就陪着,尽管自己当时已是将近70岁的人了,但我想照顾老伴也是理所应当的。经过4个月悉心照料,她身上的伤口都痊愈了,这期间花费的住院费用都是由我工资支付。
这些年,尽管我年龄大了,但我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生病的老伴。她生活习惯比较苛刻,外面卖的馒头、面条成品她都不吃,所以我只能在家自己做。每天4顿饭,我想方设法给她补充营养。真不是我夸口,大家都知道我是个模范丈夫,可这又有什么用呢?老伴总是嫌我家务干得不好,锅洗得不干净了,碗洗得不好了……总是挑我毛病。按她的要求,必须要像电视广告的那样,盘子光亮得会唱歌。平时我尽量做好,但毕竟年龄不饶人,有时候真是力不从心。
单位领导也来劝我回去,
可我怎么也回不去了
2011年腊月二十三,那天是小年。房子扫了,年食都准备得差不多了,我也累得够呛。老伴非要让我把沙发套洗了。我说六月份刚洗的,如果不脏,就不洗了。况且我们用的还是老式洗衣机,一边洗,人就得一边看着,大小24件,我腰酸腿疼,实在洗不动。老伴不依,必须洗。那天,我从早上洗到中午还没洗完。当时自己也有点情绪,洗得心不甘、情不愿,我说:“你心里只有你儿子,你孙子,从来都没有我,根本不管我的死活。”她说:“你不想干,就跟你儿媳过去……”我当时听她这样一说,心里就来气了。这么多年辛辛苦苦照顾她不说,反倒撵我走。多年的委屈涌上心头,一气之下,我拿了床被子就从家里搬出来了。
临走前,我给儿子打了个电话。前些年,老伴和儿子关系处得不好,他们都不敢登我的门。这下,连我也被赶出来了,我总得跟儿子说一声。我其实心里有愧疚,老话说得好,“有后娘就有后爹”。这些年,为了维护我和老伴的婚姻,我对儿子们亏欠很多。我当时想,即便儿子儿媳都不接收我,也是理所应当,我也无话可说。不过,好在儿子还是接收了我。
自从我搬到儿子家,2013年,老伴就把我起诉到法院了。她说她的房子属于她的财产,我的房子也有她的一半。我当时心里很不高兴。当年福利分房,我的住房是我花了7000元购买的,她买房时,我还给了她3000元。如今怎么就成这个结果了?我不同意这个结论,所以法院没有判决离婚。2014年,她又到法院起诉离婚,这次又变了说法,让我给她20万元钱。我的想法是,她给我20万元,房子归她,我同意离婚。后来听法官说,她再没去法院。2015年,她又到我儿子的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法官专门到家里来调解,说两套房都是我们结婚后购买的,应当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没想到老伴最后又撤诉了。
后来,我单位领导也来劝过我,希望我回去过。可我怎么也回不去了。结婚26年,我无微不至地照顾她,她却总是看我不顺眼,她生病时,需要人手,病好了,就卸磨杀驴,她自立了,就撵我出门,这口气咽不下啊!这么多年,我的工资都交给她保管,她每月只给我200元零花钱。临了分开时,她只给了我1万多元,说这是所有攒下的钱。我一个科级干部,一辈子就攒这么点钱,也真够可怜。
我也已经下定决心不回去了,岁数大了,腿脚不便,也回不去了,她愿意在我的房子里住多久,就住多久吧,水电暖都是我来掏,我也算对得起她。
回忆了这么多,就是感觉我这一生有点冤枉,也非常遗憾,没有一个完满的结局,老了老了,换来这样一个下场。我现在既不感到寂寞,也不孤独,这一切我也认命了。今天跟你聊聊,我心里畅快多了,非常感谢你听我说这么多。
记者的话:
半路夫妻不同心同德多是由于子女和财产利益所羁绊,尽管在一起生活了26年,时间并不算短,但依旧各存别心,终归是两张皮。听来你们之间也并没有不可调和的深仇大恨,已然这把年龄了,是否脱离夫妻关系,还是交给老天来决定吧。既然不想在一起过了,也甭为难自己,各住各家,安度晚年也好!
不管什么年龄段,人都有情感需求,听得出,您和老伴其实都是对感情生活有要求的一类人,因为有要求,所以不将就。这些只能在晚辈面前隐晦的情感,说出来,心里也敞亮些!
王先生的故事也告诉大家一个道理,夫妻缔结婚姻本是为了相扶相携一生到老,一方过多付出,另一方则一味享受,这种关系在婚姻里很难长久平衡。作为夫妻,不管年轻还是年老,没有谁愿意长久无偿地为对方付出而不得回报,除非你有过人的魅力能平衡这种关系,那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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