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讯 (记者 张康 通讯员 郭吉显 张洋)2月19日,很多德州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出现一条关于“德州市人民医院一位孕妇因感染H7N9 死亡”的消息,经记者核实,此消息为谣言。
“山东省德州人民医院昨天凌晨四点二十一分,因H7N9 死亡,年龄31岁,孩子还在妈妈肚子里,参与抢救的医生已经被隔离,紧急通知,中央二套电视新闻已播出,暂时别吃鸡肉,鸭肉,因河北到德州市5570头家禽已感染,河北十三个,德州一个,陵县一个,武城三个。收到马上发给你关心的人,预防永远胜过治疗。紧急通知,这是真事,亲们可不要疏忽大意哦!”2月19日,很多德州市民的朋友圈被这样一条消息刷屏。得知此消息后,记者马上与德州市人民医院取得联系,核实后确认并无此事。德州市人民医院并未接诊过任何感染H7N9 的患者,此信息为谣言。
记者搜索发现,早在2014年,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平台就曾出现过类似的谣言信息,涉及广东、湖南、成都等多个省市。除了更换医院名称和地址外,其余内容基本一致。
新河东路派出所民警提醒,在网络或者社交软件散布虚假信息最高可判7年。“网友在对信息进行转发时也应多加甄别,避免盲目转发,以免造成不良后果。”民警说。
《刑法修正案(九)》第291条中增加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