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禅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根据司法鉴定的专业判断,杨某达到医疗终结标准,但杨某的家属拒不出院,并继续占用医院的病床,对中医院的正常秩序构成妨碍,客观上亦不利于社会有限的医疗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遂判决杨某支付佛山中医院医疗费用43万余元,并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搬离佛山市中医院的病房。佛山中医院已于昨日收到该判决。
杨贵轩:“我知道亏欠了医院”
“在这里住了这么久,我也很彷徨,我也知道我们亏欠医院很多。”杨贵轩说,他只能靠大女儿每月约1000元的接济,仅能维持基本的生活。由于儿子只能吃流质的食物,每月买奶粉和米糊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既然留在医院,为什么不去工作来支付医院的费用?杨贵轩的解释是要照顾儿子,妻子要照顾孙子,两人都走不开。
在被问到是否会执行法院的“搬离令”,杨贵轩表示,如果法院真的要强行让他搬离,他只好丢下儿子在医院不管了。
杨贵轩说,在开始的两年,他还会每天期待儿子会醒过来,会经常和儿子聊天,会放音乐给儿子听,会为他按摩四肢。不过,近半年来,他再也没有做这些事情了,他已经对儿子的康复不抱任何希望。
现在,杨贵轩盼望能够从施暴者那里得到赔偿款。但是,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即使法院支持了杨贵轩的请求,这笔赔偿款也很难执行到位。
院方:“医院的处境很无奈”
昨日,佛山市中医院医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杨某是众多滞留医院的患者中历时最长的一位。在杨某入院治疗期间,院方已为其进行了必要的护理以及相应的药物治疗。从2014年9月8日开始,杨某家属强行“滞留”病房后,院方仍旧为其提供基本的药物治疗,即使杨某已经完全达到可以出院,并在家中进行护理及治疗的标准。
“医院之所以一直不强行让杨某撤离,是考虑到医院本身也承担社会公益的义务,但同时让院方矛盾的是,杨某的滞留确实占用了公共医疗资源。”该负责人说,其实他们打官司只是希望法院可以从法律上保障院方的权益,并且承认他们所做的一切。
该负责人坦承,类似的“滞留”病房的行为,每年都会发生2~3宗。“强行滞留病房的患者,基本都是由于工伤事故或者交通事故受伤但又得不到赔偿的,家属把患者当成了索要赔偿的工具,医院在这个过程中显得非常无助和无奈。”
他表示,滞留医院的情况的发生,归根到底还是医疗保障存在缺陷。他希望可以成立相对应的医疗救助基金,让这些滞留医院的患者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延深
相关案例:医院宁愿免医疗费希望患者搬离
类似的事情在深圳也出现过。2014年8月,有媒体曾报道,中年女子刘玉化于2009年4月来到深圳龙华一家民营医院治疗。术后4小时,由于自发性左侧丘脑脑干出血,刘玉化出现昏迷。后经法院判决,医院在此次事件中无过错。5年来,身为植物人的刘玉化一直住在医院里。2013年9月,法院最终判决刘玉化和丈夫应支付医院住院医疗费83万余元。
为了结此事,医院称只要其搬走,欠下的费用可免,但遭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