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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和金华市中心医院签署检查治疗委托书

发布:2016-01-19 00:23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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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县人民医院和金华市中心医院签署检查治疗委托书

  近日,县人民医院和金华市中心医院签署检查治疗委托书。根据协议,今后在县人民医院就诊的病人可由医生开具相应的检查治疗单并缴费后,直接到金华市中心医院完成相关检查治疗项目。这是两院为进一步深化合作办医,提升病人就医效率,简化就医流程,探讨新形势下资源共享的新思路、新方法。

  据了解,由于受到条件限制,县人民医院现无法开展诸如PET-CT、ECT、冠状动脉CT造影、胸部小结节的1024靶扫描、乳腺MRI、乳腺钼靶摄片、胶囊内镜、胸腔镜检查及飞秒激光手术等诊断检查及治疗业务。委托书签订后,有相关指征的病人在县人民医院就诊就可以优先安排到金华市中心医院进行上述检查和治疗,一般当天完成,减少了许多流程,节约了病人就诊时间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