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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三级医院四成号源“下放”基层

发布:2016-01-15 10:22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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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规定》要求,城市三级医院和下级医疗机构均要成立预约转诊工作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预约转诊管理。为避免号源浪费,下级医疗机构要及时告知患者,如不能在

《规定》要求,城市三级医院和下级医疗机构均要成立预约转诊工作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预约转诊管理。为避免号源浪费,下级医疗机构要及时告知患者,如不能在就诊当天取号就诊,应在前一天上午10:00前告知就诊的下级医疗机构为其取消预约。同时,城市三级医院要建立预约转诊专家请销假制度。预约专家不能出诊的,医院要提前两天通知下级医疗机构及患者本人,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安排同一级别的专家为其诊治或由下级医疗机构为其预约其他专家。

原标题:城市三级医院四成号源“下放”基层

本报讯(记者 王慧慧)我省分级诊疗工作又有进展。 1月15日起,城市三级医院将正式向下级医疗机构投放不低于40%的号源,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医院年度考核内容。这标志着,城市三级医院与城市二级医院、县级医院以及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转诊通道已彻底打通。

根据省卫计委近日制定下发的《安徽省预约转诊工作若干规定》,我省各级医疗机构间的转诊工作通过省医疗便民服务平台进行,城市三级医院应提前10天将不低于40%的专家门诊号源投放该服务平台供下级医疗机构开展预约转诊服务,并分时段预约到专家个人;下级医疗机构未使用的富余号源,由该平台提前两天返还城市三级医院统筹使用;预约成功后,患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和预约通知短信即可到城市三级医院预约转诊窗口取号就诊。

《规定》要求,城市三级医院和下级医疗机构均要成立预约转诊工作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预约转诊管理。为避免号源浪费,下级医疗机构要及时告知患者,如不能在就诊当天取号就诊,应在前一天上午10:00前告知就诊的下级医疗机构为其取消预约。同时,城市三级医院要建立预约转诊专家请销假制度。预约专家不能出诊的,医院要提前两天通知下级医疗机构及患者本人,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安排同一级别的专家为其诊治或由下级医疗机构为其预约其他专家。

城市三级医院四成号源“下放”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