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医疗机构的职责本是救死扶伤,可就是有些不负责任的医疗机构不顾患者用药安全,配制使用假劣制剂,11月6日,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曝光了10家查获的违规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制剂是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有固定处方、只限于本单位使用而须经批准才能配制的药物,制剂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这10家医疗机构为:山西阳光妇科医院,配制使用未经批准的制剂“乳安胶囊2号”、“乳安胶囊3号”、“乳安胶囊5号”;太原服民老年健康门诊部,配制使用未经批准的“克癣灵Ⅰ号胶囊”、“克癣灵Ⅱ号胶囊”;太原益民中医院,配制使用未经批准的“甘露胰复康胶囊Ⅱ号”;山西博康医院,配制使用未经批准的“凉血消银胶囊”,擅自委托加工“降压脂胶囊”;山西广济医院,配制的“脂糖消902散剂”、“洗必舒”不经检验即用于临床;太原同济医院,擅自配制使用未经批准的“凉血消银散”,随意标注“神必清胶囊”、“癣克星胶囊”、“速效口疮灵胶囊”的生产批号;晋冶骨伤专科医院,擅自改变批准的方法配制“吉利散”和“壮骨灵”;太原市杏花岭区中医医院,配制的“骨刺停贴膏”不经检验即用于临床;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附属医院,擅自改变批准的方法配制“雷夫奴尔溶液”和“烧伤宁软膏”;山西煤炭中心医院,制剂室管理极其混乱,已不符合医疗机构制剂室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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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跟踪检查采取随机抽取GSP认证检查方式,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82家,其中47家一次性通过现场检查,另外35家被药监部门要求限期整改,通过率仅为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