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贺风玲 通讯员黄美霖)记者昨日从市食药监局获悉,近日,中山市一药品批发企业涉嫌未按要求履行对广西玉林市华济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的召回义务,被立案查处,并处罚款一万元。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国家总局发布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监管的通知》,要求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标识为广西玉林市华济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的全部产品。为进一步确保问题中药饮片召回工作的有效开展,市食药监局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召回问题药品的行为。
近日,市食药监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中山某药品批发企业涉嫌未按要求履行对广西玉林市华济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的召回义务,市食药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
上述负责人表示,市食药监局将会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文件的要求,继续做好本辖区内问题药品的监督召回工作,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召回问题药品的行为,保障市民的用药安全。
市民如在市面上发现有标识为这6家企业的问题中药饮片,可拨打12345或12331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