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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足额供货 5家药企被警告

发布:2016-11-12 10:20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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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报讯 (华商晨报主任记者闻英奇) 昨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依据辽宁省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系统、全省15个医疗机构短缺药品监测点、20个药品经营企业短缺药品监测哨点及部分药品生产企业报告的数据,6~9月份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本报讯 (华商晨报主任记者闻英奇) 昨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依据辽宁省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系统、全省15个医疗机构短缺药品监测点、20个药品经营企业短缺药品监测哨点及部分药品生产企业报告的数据,6~9月份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共上报药品短缺信息256条,经过对部分药品生产、配送企业进行生产和储备情况的调查、梳理和甄别,发布《关于发布辽宁省2016年第2号药品短缺预警预报的通知》。

  27种药品曾短缺现已解决

  《通知》显示,27种药品为暂时性短缺,现问题已解决。造成药品暂时性短缺的原因主要包括:原料原因、工厂搬迁、更换原料厂家、新版GMP认证等,目前问题已解决,可以正常供货。

  短缺药品情况及原因中显示,29种药品现已停止生产,原因主要有:生产企业改造、药品GMP证书到期、进口药品注册证到期、未达新质量标准、企业转让或更名、原料短缺、环保等原因。7种药品产能不足,包括:企业生产能力有限,如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博莱霉素(规格15mg),企业按原排产计划暂时无法满足突增的市场需求;此外个别药品国外工厂的产能不足,如CATALENT FRANCE BEINHEIM SA生产的十一酸睾酮(规格40mg);同时原料短缺导致产能不足,可按中标价根据原料采购实际情况尽力安排供货。18种药品企业不能正常供应,部分企业反馈原料价格上涨、生产线改造、成本增加、供货价高于全省中标价,从而无法按中标价正常供应。

  5家药品生产企业被警告

  经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于已承诺按照中标价及时、足额供货的生产企业,不予处罚;对于不能按中标价及时、足额供货的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等5家生产企业给予警告,如果再次发生违规擅自涨价或通过控销手段不及时、足额供货的行为,经查实后将纳入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