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药品 > > 61批次白矾不合格 53家药企被立案调查

61批次白矾不合格 53家药企被立案调查

发布:2017-07-14 06:31 | 来源:新闻互联网 | 查看:
分享到:

摘要: 昨日(5月3日),国家药监总局发布《关于61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70号),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53

昨日(5月3日),国家药监总局发布《关于61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70号),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53家企业生产的61批次中药饮片“白矾”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铵盐、性状、含量测定。其中,17批次为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

对上述不合格中药饮片,相关省(区、市)药监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此外,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药监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在立案调查工作中,企业对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省(区、市)药监局提出,由当地省(区、市)药监局对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情况通报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药监局。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药监局接到对不合格产品真实性异议的通报后,要立即立案调查,追溯产品来源。如确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的,由相关省(区、市)药监局对生产企业从重处罚。

61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名单

61批次白矾不合格 53家药企被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