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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118个医保药品被调整

发布:2017-06-09 06:21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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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山东青岛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调整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部分品种的通知》,就调整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

日前,山东青岛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调整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部分品种的通知》,就调整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部分品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天王补心丹等14个品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管理,纳入统筹前个人自负比例为0%。

二、将安宫止血颗粒等87个品种由乙类药品调整为甲类药品管理,纳入统筹前个人自负比例为0%。

三、调整参附注射液等15个品种的限制支付范围。

四、将利鲁唑和帕拉米韦氯化钠2个品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按照乙类药品管理,纳入统筹前个人自负比例为0%。

本通知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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