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药品电子监管出现重大变动。
2月20日晚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下称“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明确暂停执行2015年1号公告药品电子监管有关规定,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开征求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的意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2月21日晚间,药品电子监管码运营方阿里健康(00241.HK)发布公告,否认了国家食药监总局撤回其药品电子监管网运维权,但承认目前运维方案正在与药监局商议调整,并正在讨论药品电子监管网的移交事项。
消息一出,市场震动——在历经了近20天的诉讼风波后,国家药监局终于松动了备受争议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废止还是部分退出,引发热议。
废止电子监管码
“(2月)19号下午,国家药监局内部开了一个关于(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讨论会,最后形成的两个思路就是,修改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删除电子监管码的部分;或者挂网征求意见,只有生产企业执行,零售企业不再执行监管码制度。”一位接近国家药监局的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
此时,距离民营药店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养天和”)状告国家药监局强行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刚过去28天。
1月25日,养天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国家食药监总局强制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属于行政违法,应立即停止。
随后事件迅速发酵,关于国家药监局强制推行这一政策的背后深层动因,以及目前独家运营药品电子监管码的阿里健康都开始受到关注与质疑。
然而,2月5日,在法定立案期限的最后一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告知裁定“不予受理”养天和状告国家食药监总局一案。
“我们还会上诉,请求裁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行政裁定书,并申请裁定立案,因为这不仅是诉讼,也是药品行业的一场维权斗争。”2月19日下午,养天和起诉国家药监局代理人、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周泽律师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当日下午,湖南老百姓、云南鸿翔一心堂和益丰大药房等连锁药店与法律界多位学者律师召开研讨会,商讨药品电子监管码立案被驳回后下一步的“走向”。
“这看似是一个简单的起诉案件,事实上是整个零售连锁药店行业对事件不满的发泄,也是行业重点关注的一个大事件。”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连锁药店分会会长、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表示。
在谢子龙看来,电子监管码属于重复建设,无端增加企业和消费者成本——“如果说药品溯源,原有的药品批号管理就完全能实现;而相比起药品批号的作用,电子监管码并没有更多新功能,为什么劳民伤财要做这样的事情?”他告诉记者。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赵飚进一步指出,“一个企业产品的销和推广可以立法到药品经营体系的法律文件,而国家药监局为了推广一个非常不成熟的产品,强制要求企业必须付费安装,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谢子龙曾表示,“以千家门店的零售连锁药店为例,药品电子监管码需要软硬件改造投资超过3000万元,而增加的人工费用更是超过5000万元/年。”
“因为现在反对声音最大的是连锁药店行业,所以(国家药监)局里开始也考虑过只在生产企业中实行电子监管码,零售行业退出这个政策;但即便这样,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仍然会有很多的争议,所以最后基本确定的方案是,先暂停,然后废止药品电子监管码。”前述接近国家药监局的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阿里健康退出
但废止药品电子监管码,并不是简单的事。
作为药品电子监管码运营方的阿里健康深陷舆论漩涡——此前,市场多认为,养天和及其连锁药店行业既反对现行监管码制度,更反对阿里健康数据运营方的身份。
2005年,国家药监局开始推行“药品电子身份证”监管制度,并要求列入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于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赋码入网,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这一制度的具体操作方,是当时的香港上市公司、中信集团旗下中信21世纪。
2014年1月,阿里巴巴联手云锋基金,对中信21世纪进行总额1.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0.37亿元)的战略投资,收购后者54.3%的股份,阿里巴巴集团持股38.1%,云峰基金持股16.2%,随后更名阿里健康。
“市场普遍的一个观点是,阿里就是冲着电子监管码去的,对这一业务,他们有一个雄心勃勃的盈利计划,当时提出的是400亿元的盈利,这就意味着全国所有的产品企业都要加电子监管码,每一个企业都要交600块钱,而且这个编码将来还会进一步扩大到所有品类的产品上。”2月21日,有长期观察这一事件的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根据2015年7月阿里健康发布的全年业绩,报告期内,收入3718万港元,同比增幅35.3%。
阿里健康发布的2015年中期财报显示,集团主要业务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收入同比增长14.61%至2137.1万港元,盈利能力提升主要由于运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收入增加。
近年来,阿里健康不断布局医药健康产业,其作为药品电子监管码运营者的身份引发争议。
此前,本报在采访中就发现,包括生产企业在内,也对阿里的身份提出质疑——“那些大公司的数据,并不想让他们的同行看到,这也很正常。”。
“舆论压力下,加上本身这项制度不成熟,阿里健康交回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营权是基本确定的事,药品电子监管码制度也会正式废止,但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交给国家药监局信息管理中信来运营,需要的费用从哪里出?这一直是局里比较头疼的问题。”前述接近国家药监局人士告诉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