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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家企业涉山东“疫苗”案被通报 湖南一家在列(2)

发布:2016-03-22 15:34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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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而对于二类疫苗,《条例》规定:凡是具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含疫苗经营)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含疫苗生产)的疫苗生产、经营企业都有资格从事疫苗销售,都可直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而对于二类疫苗,《条例》规定:凡是具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含疫苗经营)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含疫苗生产)的疫苗生产、经营企业都有资格从事疫苗销售,都可直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其他)疫苗批发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第二类疫苗。

高立冬介绍,湖南二类疫苗的主渠道供应占80%左右,其他为疫苗生产、经营企业直接向接种单位或基层疾控中心供应。

有专家认为,二类疫苗供应渠道的多元化,对相关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此次“未冷藏疫苗”事件涉及的均为第二类疫苗。

疫苗有“身份证”可全程追溯,接种前认准资质和扫码

高立冬介绍,由于疫苗全程需要冷链运输,近年来湖南省加大了疾控系统疫苗冷链建设,省、市、县、乡逐级用冷链车等设备配送疫苗,实现了主渠道供应的疫苗从厂家到接种全程冷链配送,确保疫苗质量。

目前,我省现有预防接种单位共2849个,共有冷藏车、冷库、冰箱等各类冷链设备28707件,能够满足全省疫苗冷链管理需要。“湖南省免疫规划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已建成并运行,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已严格执行疫苗电子监管的相关规定,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疫苗扫码、出入库等各项工作,并动态监测疫苗出入库、配送、接种等流通使用全过程,逐步实现了疫苗的全程追溯功能。

也就是说,凡通过省疾控中心主渠道采购供应的每一支疫苗都有“身份证”,只需轻轻扫一扫电子监管码,疫苗从出入库、存储、配送、接种等环节的信息一览无余,疾控部门可在网上实时监测每支疫苗冷库温湿度环境并远程报警。

高立冬提醒,应选择正规有资质的疫苗接种点,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都应有疫苗接种相应资质证书。接种疫苗前应看一看疫苗是否有电子监管码,电子监管码是每一支疫苗的“身份证”,若接种人员没有进行疫苗扫码接种,可向接种单位或疾控中心提出咨询。

专家提醒,健康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接种疫苗是防治疾病最有效的措施。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科学防病意识,积极主动参与预防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