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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3)

发布:2016-03-15 15:37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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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毕井泉: 这个问题很有时效性,因为这是刚刚发出来的新闻,而且这个新闻也是大家都非常关注的。这里说到的农兽药是否导致儿童肥胖是一个科学问题,这个问题需要有关方面的专家来论证。 我想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这个角

毕井泉:
  这个问题很有时效性,因为这是刚刚发出来的新闻,而且这个新闻也是大家都非常关注的。这里说到的农兽药是否导致儿童肥胖是一个科学问题,这个问题需要有关方面的专家来论证。

我想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这个角度来对你这个问题做一个回应,现在食品安全最大的风险就是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这叫化学性风险,这类化学性风险确实不是消费者能够看得见,能够用感官来识别的。生物性的风险,像微生物引起的腐烂变质,看都能看个差不多。另外,中国人有一些习惯,回去以后要高温蒸煮,基本上也都给杀菌了。但是这类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确实是我们自己无法识别的,消费的过程中也很难清除得掉,所以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一直是我们食药监管部门监管的重点问题。

2015年,食药总局共抽检农兽药残留相关食品4万多批次,在所有的食品抽检中占了1/4,我们发布农兽药残留不合格产品有225批次,大概在三四五天之前,我们还专门发布了一期关于兽药残留的不合格食品的公告。农兽药残留治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农兽药的检验也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职业化的队伍和专业的设备。我们的队伍,很多人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还有很大差距,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这也是为什么我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食品药品的监管一定要建立一支职业化的检查员的队伍,不能把食品安全的监管简单理解为眼看、手摸、鼻闻,简单看成就是市场的巡查。

毕井泉: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任何生产者在采购食品原料的过程中要进行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的检验。如果说动物源性的食品,包括猪牛羊肉、禽肉、鸡蛋、水产品,生产者、加工企业进货时要检验,出厂时也要检验。商品的经营者在进货时要进行检验,在销售时也要对里面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所以,从食药部门的角度来说,一方面要加强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日常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市场上销售产品的抽样检验,并且要对抽检出存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标的产品进行追根溯源,要查到它的生产者。前几天国务院专门发了文件,要建立产品追溯体系,这是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的。企业建立产品追溯体系,这是一个企业的主体责任,所以我们不仅要在市场上查,更重要的是在源头上治。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加快完善食品药品统一权威监管体制,要求把“四个最严”落到实处。李克强总理也要求抓紧提出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的具体意见,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的权威的监管体系,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同时我也借这个机会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改革问题,要重视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以及新一届政府三令五申所要求的,加快整合职能,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配备与监管职责相适应的监管力量,保证我们在执法过程中的需要。

至于刚才说的报道中提出来的儿童肥胖问题,现在有关部门已经开始核实这个事情,过几天也许会有新的消息发布。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请问毕局长,我们在采访过程中发现有部分食品加工和生产企业存在把过期食品更改或者隐藏生产日期,或者把过期食品作为原材料进行二次加工再进行销售的现象,不知道现在对这方面有没有什么监管措施?

毕井泉:
  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原材料再次加工销售,或者是偷偷更换日期,重新上市销售,这是属于用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刑事犯罪,违法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一个大家都知道的案例,就是上海福喜公司的案件。2月1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福喜公司经营回收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上海福喜公司、河北福喜公司罚金120万元,有1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我们希望所有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的销售企业的法人代表、管理者和质量负责人都要从福喜案中汲取教训,不要触碰法律的高压线,要做有良心的生产者和销售者。

食品监管部门的检查员也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全过程,对经营企业经销全过程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也鼓励社会各界发现这类违法犯罪的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健康报记者:
  我想问一下毕局长,前几天总局暂停了一个药品电子监管码的问题,是否意味着总局放弃了电子监管的方向。电子监管码是完全放弃还是另起炉灶再来做?对于近期有经营企业联名提出全面取消电子监管码,总局如何回应?谢谢。

毕井泉:
  电子监管是我们在监管过程中的一种探索,对这种探索难免有不同的认识,甚至争议。

第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是维护公众健康,要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手段来探索如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这是思想解放、积极进取的一种表现。作为监管部门,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缺位是失职、渎职,是不作为,越位是滥用职权,乱作为。

第二,企业家都是要追求经济效益的,但是企业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增加了就业,缴纳了税收,在可能的情况下企业家也愿意为社会做一些贡献,因此,对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也不要轻易质疑。

第三,具体到电子监管码,在2月3日,我在广东进行节日食品安全督查的时候已经做了回应。我在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会上讲过一段话,企业是食品药品研发和生产的主体,应当承担起保障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应当承担起建设产品追溯体系的主体责任。任何政策措施的制定都要充分考虑其经济性、有效性、公平性、合法性,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取得监管对象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这段话就是我们监管部门对电子监管码争议的经验教训的反思和体会,我们就是要按照这个原则来妥善处理涉及到公众用药查询、企业切身利益和政府履行监管职责的问题,妥善处理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也是一个现实的问题,更是关系到未来的问题。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2015年的7月份,食药监总局开展了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的自查核查,想请问毕局长这方面的工作进展,有没有发现过数据造假,又是怎么处置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