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儿童用药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儿童用药的配备使用工作。各医疗机构在严格遵守药品配备有关规定的同时,要放宽因特殊诊疗需要对儿童适宜品种、剂型、规格的配备限制,满足儿童基本用药需求。要建立用药处方、医嘱点评制度,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和绩效管理依据,确保儿童用药科学、规范。
《通知》强调,要加强儿童用药的采购监管工作。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2015年中华医学会会同中国医师协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组织专家制订了妇儿专科非专利、急(抢)救示范药品目录,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积极推进药品分类采购工作,已完成相关药品的直接挂网工作。挂网采购工作开始后,各采购主体可通过自治区药采平台与企业议价采购。各地要利用各级监管平台,加强网上采购工作的监管,确保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