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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药品经营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

发布:2019-01-26 06:25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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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家药品经营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

3家药品经营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

2019-01-15 16:47: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月15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发现,广东恒福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该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报所在地市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复检。

市局复检后出具复检报告,连同企业整改报告一并报省局药品监督管理二处。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主要不符合

GSP的事实

责令整改日期

1

广东深华药业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粤AA7530706

证书编号:

A-GD-14-0442

注册地址:

丰顺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二区2-1号A栋一至四楼

2018年12月18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08308、08306、08316、08405),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018年

12月27日

2

广东恒福医药

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粤AA6681041

证书编号:

A-GD-14-1069

注册地址:

茂名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基路99号恒福楼一、二、三层

2018年12月18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00901、02702、04603、05804),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019年

1月7日

3

大参林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粤AA0201542

证书编号:

A-GD-14-0705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号

2018年12月25-27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08307、*08309、03001、04501、08304、08405),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019年

1月7日

(责任编辑: 八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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