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6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6-007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发布《关于子公司药品临床试验批件的提示性公告》(临2016-006号公告),披露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三洋”)关于甘磷酸胆碱软胶囊临床试验注册申请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近日,通用三洋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甘磷酸胆碱软胶囊《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以下简称“批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甘磷酸胆碱软胶囊
受理号:CXHL1300336琼
批件号:2015L06170
剂型:胶囊剂
规格:400mg
申请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1类
申请人: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规定,同意本品进行临床试验。
二、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一)通用三洋于2013年04月02日向国家药监局提交了甘磷酸胆碱软胶囊临床试验注册申请并获得受理。
(二)截止公告日,通用三洋在该类药品研发项目上已累计投入研发费用240万元人民币左右。该药品用于治疗轻中度的阿尔茨海默病;也适用于缺血性脑卒中恢复期、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患者,改善所致的血管性认知功能障碍(VCI)。
(三)同类药品的市场状况,包括国内外主要市场的销售数据、生产及使用情况
甘磷酸胆碱最早于1990年由意大利Italpharmaco公司开发并在意大利和波兰上市制剂,后授权韩国大熊公司销售该产品,商品名为Gliatilin。据了解,韩国大熊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Gliatilin销售额为36亿韩元(1800万人民币),2005年第三季度为55亿韩元(2750万人民币),同比增长52.77%。2005年201亿韩元(1亿人民币),2006年316亿韩元(1.58亿人民币),2007年300亿韩元(1.5亿人民币)。此后,公司未从官方查询到其该产品的销售数据。目前该产品尚未在中国批准上市。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甘磷酸胆碱对于血管性痴呆、阿尔茨海默病以及脑外伤等症引起的轻度、中度的认知功能障碍患者均具有较好的治疗效果。国内的临床专家认为可将甘磷酸胆碱定位为乙酰胆碱激动剂,同时也可以定位为新一代的胞磷胆碱类产品,所以在今后的推广中可以将本品的适应症扩大到所有与脑血管有关的疾病,并可将本品的临床定位扩大到中枢神经营养药。甘磷酸胆碱具有非常大的临床意义与经济意义,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全。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组织实施临床试验,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56证券简称:中国医药编号:临2016-008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股份收购武汉鑫益投资有限公司45.37%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更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有的通用技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控公司”),以及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君盛紫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医控公司以其持有的武汉鑫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鑫益”)45.37%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参与认购。标的资产的最终作价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武汉鑫益投资有限公司45.37%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285号)(以下简称“原评估报告”),对武汉鑫益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由于原评估报告有效期已经届满,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重新出具了《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武汉鑫益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补充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1841号)(以下简称“新评估报告”)。
一、原评估报告与新评估报告主要差异情况的说明
1、评估方法的选择
新评估报告和原评估报告均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方法的选择前后一致。
2、关键评估参数差异情况
新评估报告根据被评估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未来收益进行了合理预测,对关键评估参数进行了合理的选择和判断,关键评估参数的选取与原评估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参数选取情况如下:
(1)资产基础法主要评估参数包括:产成品评估涉及的参数包括销售费用率、销售税金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和利润扣除率;房屋建筑物涉及的主要参数包括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成新率;设备涉及的主要参数包括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成新率;无形资产评估的相关参数包括基准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地价影响因素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宗地面积状况修正系数、宗地形状修正系数、开发程度修正值、年期修正系数。
(2)收益法主要评估参数包括:盈利预测(参考武汉鑫益历史经营业绩及实际经营指标预测公司未来经营水平);无风险收益率;市场期望报酬率。
3、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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