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协商,确定本公司以自有资金1800万元及相应调整价(见本公告第五大条定价依据)之和,向郑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郑州仟禧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本次标的公司100%的股权转让(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所对应的主要资产及权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标的公司下属5个直营药店,及对应商铺10年租赁使用权的整体转让;
2、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烟厂西街7号楼商铺及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88号商铺的10年租赁使用权,以及经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合法出租给甲方的其他商铺;
3、标的公司现使用的物流仓库及办公场所10年的租赁使用权;
4、标的公司及其下属标的门店的经营资质、商标专有权;
5、属于本次交易范围内的所有标的门店、办公、物流仓库等场所内的所有设施、设备、装修(含装修附属物)、信息系统等;
6、标的公司的存货以实际盘点交接为准,并按交接存货金额计算调整股权收购价;
七、收购目的及影响
1、通过收购郑州仟禧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将为本公司发展河南市场打下基础;
2、本次交易使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
3、本次交易为股权收购,将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4、预计标的公司2016年将产生营业收入3000万元。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会决定》;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