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是各类聚餐活动和群众饮食进补的高峰季节,也是群体性食物中毒和各种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为此,工商部门发布冬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在食品采购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有“QS”标识、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包装表面是否整齐光洁、有无破损。凡真空包装食品出现漏气、胀袋,罐头出现鼓盖,干货、调味品出现霉变、生虫等现象的不要购买。
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选择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有标签标注的食品,同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等。
此外,工商部门提示,购买食品时要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出现问题后合法维权。(新华)
以上内容来自:包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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