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好我省异地商会的作用,为湖南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提供动力支撑,对做好新时期统战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大家所提的建议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积极采纳吸收。希望与会的省政府各部门,以这次协商会为契机,认真归纳总结梳理委员和专家学者们了解的情况、找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将会议成果进一步转化到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去。
陈潇(湖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为异地商会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统战部门关注重视异地商会,因为商会兼具经济属性和政治功能。做好异地商会工作是落实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的需要。
做好异地商会工作,关键是要为异地商会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深入商会及其会员企业,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做好异地商会工作,要支持异地商会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异地在湘的商会以团体会员身份,异地的湖南商会以特邀团体会员身份加入工商联,引导商会把德才兼备、事业心强的领导人物推选为班子成员,引导异地商会及其企业有序地政治参与,合理地表达商界诉求。
汤兹(湖南省发改委副主任):协助异地商会参与“一带一路”战略
委员们的发言很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省发改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纳。
同时,我们还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商会工作,加强与异地商会的联系,大力鼓励和强化政府部门的一些职能和服务,通过“服务外包”等方式转移和委托给商会组织;在谋划“十三五”规划等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过程中,听取和采纳异地商会的建议;积极协助推进鼓励商会参与“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在《湖南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方案》的规划编制过程中,明确借助和发挥境外异地商会的力量和作用,力争在境外投资信息、当地法律法规、风土人情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在园区建设、产业集聚、技术支持等方面实现互惠互利,在产业投资、市场拓展、产品销售等方面实现抱团发展。
陈慈英(湖南省民政厅副厅长):尽快出台异地商会登记的专门办法
下一步,民政部门会积极为异地商会的生存发展,在外部环境方面做一些工作。首先将健全异地商会法律法规。参照学习山东省民政厅出台的《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等好做法,争取尽快出台针对异地商会登记的专门办法;其次是实行直接登记以后,民政部门要明确界定本部门的权责,肃清管理体制的不顺;大力推进政社分开,去行政化,要恢复社会组织的连接性和自主性;民政厅要协调配合组织部门,理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归口管理的工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异地商会的监管,制定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制度、投诉应急处理机制,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
刘文杰(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配合商会主管部门做好财政服务
就委员们提出的涉及财政部门的建议回应如下:关于引导商会参与政府管理和协同职能部门的建议,今年省财政厅出台了《湖南省省本级政府服务购买指导目录》,把93个服务事项逐步进行购买服务。紧接着又出台了《省级部门政府部门服务工作的基本流程》,解决了买什么和怎么买的问题。所有符合资质的商会和社会组织均可参与,省财政厅将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主动对接工商联等部门,加强引导。“关于建立公共财政对异地商会等社会组织的支持机制”的建议,财政部门近几年已经开始展开相关工作。近几年财政专门拿出120万元的专项资金,下一步将继续配合商会主管部门做好服务工作,列入预算规划。
罗双锋(湖南省商务厅副厅长):鼓励商协会全面参与招商引资
在研究招商引资政策措施时,我们将加大与商协会的沟通、交流,听取建议;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商协会全面参与湖南的招商引资;及时把湖南招商引资的项目推介给商协会,通过商协会的网络平台对项目进行宣传和推介;高密度地做好项目对接洽谈和考察工作。
此外,我们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每年分别召开一次商协会的会长代表会和回湘创业代表人物座谈会,发现普遍性问题,解决突出性问题;把回湘创业的企业家更多地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和商务部门的服务网络,及时沟通对接。大量吸收异地商会会员企业入驻境外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