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亿元专项资金“兜底”健康脱贫
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自2017年起将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
日前,全省健康脱贫工程推进会在合肥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即将制定出台一揽子健康脱贫工程配套政策,全方位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健康问题,每年财政兜底的健康脱贫专项资金达3亿元。
根据省政府7月底出台的《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我省按照“怎么保、怎么治、怎么防”的工作路径,围绕“医疗保障、大病救治、疾病防控和能力提升”四方面重点任务,在全国率先确立了“两免两降四提一兜底”的贫困人口综合保障体系。即将出台的一揽子健康脱贫工程配套政策涉及加强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保障、医保资金保障和监管、分级诊疗、综合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建设、贫困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以及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等。
全省健康脱贫工程推进会明确,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明年起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今年起,先选择约10种负担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疗效确切的大病,对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进行集中救治;加快建立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联动,真正实现全省“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及时结算;组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公共卫生项目、开展健康教育,推进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疾病防控和健康促进,让群众“少生病”。此外,为加强县域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省将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
据测算,全省财政兜底的健康脱贫专项资金每年约需3亿元。省级财政将新增扶贫资金,重点补助各地设立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资金;相关市县所需资金从各地预算安排和统筹整合的各类扶贫资金中安排,并承担兜底责任。此外,省财政在继续提高新农合、医疗救助补助标准的同时,对3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下达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并在分配新增地方债务时专门切块安排资金,有效增强各地统筹保障能力。
因病致贫是我省贫困人口致贫的第一主因,大病、慢性病是贫困家庭脱贫的最大障碍。据调查,我省因病致贫、返贫人口约87.1万户、19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