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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放管结合”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2016-09-11 10:02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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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昆明“放管结合”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新闻频道-和讯网

  “坚持"简"字当头,把政府该放的权力放出去,能取消的尽量取消、尽可能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今年以来,围绕简政放权,国家层面不止一次传递这样的声音。

  《昆明市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同样把“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作为第一要务,并从简化项目审批手续、提高规划审批效率、提高土地审批效率、提高环评审批效率4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但简政放权不等于放任不管。在稳增长成为工作重心的背景之下,昆明牢牢抓住重点项目这个“牛鼻子”,放管结合,全力推动固定资产投资,提振经济发展信心。

  项目核准3个工作日办结

  作为简政放权的“风向标”,发改部门在投资体制和项目审批备案方面的改革,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地方政府简政放权的决心和力度。

  围绕阻碍投资发展的“堵点”、影响投资创业的“痛点”和投资监管的“盲点”,市发改委拿出了“硬措施”,打出了“组合拳”。凡是与国家和省政府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冲突、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审批管理权限下放或取消的文件,一律予以废止;对市场、企业和属地能够决定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取消,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

  至今,市发改委仅保留3项审批服务事项:1项行政许可事项,即“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1项内部审批事项,即“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审核、审批”;1项管理服务事项,即“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同时,不再出具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不仅如此,还最大程度简化办理流程,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全部授权行政审批办公室一个部门受理、办理、办结。包括拟文、编号、签字、盖章、发文等工作,不再需要经过委内处室流转。

  此外,在前置条件方面,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外,全部取消,仅保留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评审批文件、节能审查意见4项前置条件。在办结时限方面,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3个工作日办结;外商投资项目、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2个工作日办结。

  重点项目享“绿色通道”

  放权并不意味着放任。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市发改委同样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全部进入“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赋码后,见码才能开展审批服务工作,有效避免了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情况发生。

  在推动简政放权的同时,昆明还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服务、跟踪和管理,实施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梳理反馈,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项目顺利开工和施工创造条件。

  今年1—7月,全市市级重点项目共完成投资397亿元,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起到了有力支撑。其中,110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2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亿元;100项重点产业投资项目完成投资169亿元。

  全市重点项目推进实施的同时,市工信委也在各类重点工业项目和全市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库基础上,提出了今年“2个100”重大工业项目计划。其中,100项重大工业投资项目总投资741.86亿元,今年计划投资178.04亿元;100项重大技改项目总投资221.06亿元,今年计划投资71.6亿元。

  市工信委还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按照时间进度细化分解具体工作任务,实施结果倒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