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医生,救死扶伤是他的天职。虽然他走了,但是捐出器官可以拯救更多病人的生命!他活着时,就曾表达过以后捐献器官、救助他人的愿望。”捐献器官医生的妻子含着眼泪如是说道。
这是本市第195例捐献
5月31日,长海医院进修医生宋巍突发脑干出血,虽经全力抢救,仍然回天乏力,6月15日晚他34岁的生命走到了终点。双亲和妻子得知噩耗后,感觉天都塌下来了。平静之后,家人毅然决定帮宋巍完成最后的心愿,捐献器官拯救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
当晚,长海医院进行了器官移植手术,宋医生共捐献了一个肝脏、两个肺脏、两个肾脏、两个角膜和皮肤组织,这是本市第195例(今年第57例)器官捐献,也是本市开展器官捐献工作以来,捐献器官和组织最多的一例,共挽救了4位病患的生命,让2名病患重见光明。
宋医生的老父亲扼腕喟叹后慨然说:“是国家培养了我的儿子,捐出孩子的器官,用一条命救六条命,也是一种报答!”
捐献志愿者登记超5000例
面对宋医生和家人遭遇的不幸,同事们都感到突然和惋惜。他们回忆道,平时,宋医生总将自己的名片发给患者,方便病人随时询问。手术前,他会逐条逐句给患者讲解,让患者安心;手术后,他主动跟踪情况,直至患者痊愈……有时就连吃饭,他也在反复观看揣摩手术视频。生前,宋医生以精湛的医术解除患者病痛;死后,他仍用高尚的大爱捐献行为,诠释着他“救死扶伤”的誓言。
上海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高解春指出:“本市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已超过5000例,实现捐献也即将突破200例。人体器官捐献者及其家人用生命彰显了人道的光辉,让普通人的爱心可以不受地域限制地进行传递。”
捐献器官须符合这些条件
现在越来越多的健康志愿者加入了器官捐献的行列。这些志愿者们用自己的爱心为患者们带来生命的希望和健康的福音。但器官捐献是有条件的,并需要征得家人的同意。
1.捐献者年龄小于60岁。
2.捐献者身份明确,无法律纠纷(法律大于捐献)、医疗纠纷。
3.志愿者本人自愿无偿捐献并需获得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书面同意,若患者不能表述愿望时由父母、配偶、子女共同提出并书面同意。
4.患者的原发病为脑部疾病,如脑外伤、脑出血、颅脑肿瘤,或者大面积脑梗塞,其他器官功能正常。
5.志愿者不能患有包括恶性肿瘤(早期也不可以,神经系统恶性肿瘤除外)、传染病、吸毒史、嗜血细胞综合征等等病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