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方玲珊)上周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 职业健康先行”。前几天,市疾控中心联合市安监局等单位深入劳动力市场等工人密集区域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展示、发放资料和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知识。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对职业病实行分类和目录管理,只有列入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具体职业病,才能依法得到《职业病防治法》的保护。
据了解,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共有10大类132种。其中,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性传染病5种;职业性肿瘤11种;其他职业病3种。
市职防所是金华唯一一家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诊断机构。据统计,去年全市有525家企业,20000余人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其中上岗前体检4094人次,在岗期间体检16619人次,离岗时体检222人次。职业病申请诊断人数20人,确认尘肺病人8例。
“金华工业经济门类齐全、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多为基建类企业。”市疾控中心环境与职业卫生科科长盛建荣说,2015年,该所职业性体检查出的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人群、各类职业病例比2014年有所减少。在诊出的职业病中,尘肺病位列第一位。但在工作中发现,职工法律意识还有待增强,“当前不少企业对职工的岗前体检开始重视起来,但离岗体检仍占少数。”盛建荣说,离岗前的健康检查和上岗前健康检查一样重要。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可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早期职业健康损害,为以后可能出现的职业病诊断提供重要依据,也为职业病诊断后确定责任单位、要求赔偿等提供重要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