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健康保险实现保费收入40.85亿元,同比增长42.31%,其中长期健康险28.13亿元,占比68.86%。长期健康险中的医疗保险2.99亿元,疾病保险20.71亿元,护理保险4.43亿元,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保费为0。由此可见,我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也比较快,但各险种之间发展不均衡,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第二、出台背景
从总体上看,作为医疗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一直比较滞后、作用发挥有限,这从以下数字反映出来:2015年全国健康险保费收入占全行业保费收入的9.93%,而在成熟市场,这一比例一般为30%;2014年健康保险赔付支出571.2亿元,仅占全国卫生总费用的1.6%,与世界平均水平10%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既是当前深化医改的要求,也是完善全民医保体系的题中之意。从国际经验来看,税收优惠是鼓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最有效的政策杠杆之一。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文件,明确提出要完善健康保险税收支持政策。2013年9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健全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2014年8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2014年10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也提出要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在这一背景下,为推动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国家决定对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什么是“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
税优型商业健康险,是指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能够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健康保险。根据政策规定,购买该类产品后,投保人可以享受每年2400元(每月200元)予以税前扣除的福利。这是国内首个国家明确政策支持的人身险产品。目前个人税优型健康保险正在试点,全国试点地区共31个,山西的试点地区是太原。目前保监会已经批准了阳光人寿、泰康养老、人保健康3家公司的6款产品,这三家机构在山西均设有分支机构。
第四、意义和作用
一是可以通过税收优惠的政策,鼓励个人积极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增强个人的健康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有利于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群众的医疗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三是有利于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求,丰富和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四是有利于优化医疗保障责任主体结构,实现政府单一保障模式向政府、社会、个人共同负担的混合保障模式发展,激发个人积极性和社会活力,减轻财政压力,增加经济增长动力。五是有利于动员社会资源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能够充分发挥出政府和市场各自的优势,兼顾公平与效率,平衡权利与责任,提高医疗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做到机制可持续和财务的可持续。
第五、个人税优型健康保险在产品设计上的特点
该产品采用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累积两项责任,进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按照结算利率进行累积。个人账户积累可用于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支出。这种“医疗保险+个人万能账户”的产品设计,有医疗行为则可以报销、不发生医疗行为则可以积累,为将来的医疗费用所用,有利于吸引年轻人投保,减轻被保险人退休后的医疗负担。这种模式符合当前我国居民的消费习惯,降低了群众对未来医疗支出不确定性的担忧。产品有如下特点:
一是遵循微利经营原则。税优产品是一款政策性、准公益性的民生保障产品,要求保险公司秉承保障为主、微利经营的原则。保险公司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二是万能账户费用低。个人账户无初始费用等管理费用,相比一般万能险账户,无须扣除各项初始费用和保单管理费用。
三是注重保障。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将慢性病和特定门诊纳入保障范围,报销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部分医疗费用,区别于普通的商业健康保险。保证续保,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但可调低保额。健康投保人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不设置免赔额,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不得高于10%。
四是单独核算。保险公司应单独归集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赔付支出、经营管理费用、盈亏,单独出具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业务的利润表、费用明细表及报告。保险公司应按照费用分摊的相关监管规定,合理认定费用归属对象,据实归集和分摊,不得挤占其他业务的成本,不得把其他业务的成本分摊至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业务。
侯广庆:
谢谢孟处长。
下面请记者朋友提问。
山西综合广播电台记者:
目前保险机构推出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有哪些类别、多少品种是符合这个政策、大家可以购买的?
孟魁建:
税优型健康保险不同于以往的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开发的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应当标注“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字样,报中国保监会审批后才能销售。目前保监会已批准阳光人寿、人保健康、泰康养老3家公司的6款税优型健康保险产品,即目前市场上已有6款税优健康险产品,符合条件的人群均可购买。今后保监会还会陆续审批更多保险公司、更多的税优健康保险产品,供应市场需求。
太原晚报记者:
这个政策的适用范围有多大?是只适用于太原市户籍的城乡居民,还是只要在太原市范围内工作、报税的所有人群,都可以适用这一试点政策?
孟魁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5〕126号)规定,被保险人范围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目前山西省实行这一政策的试点地区是太原市,即原则上太原市的纳税人可享受此税收优惠政策。
山西晚报记者:
目前保险机构推出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有哪些类别、多少品种是符合这个政策、大家可以购买的?保险监管部门和地税部门怎样确定有哪些商业健康保险符合政策试点规定?会不会公示一个类似医保报销目录那样的信息目录供大家查询、选择?
孟魁建:
税优型健康保险不同于以往的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开发的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应当标注“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字样,报中国保监会审批后才能销售。目前保监会已批准阳光人寿、人保健康、泰康养老3家公司的6款税优型健康保险产品,即目前市场上已有6款税优健康险产品,符合条件的人群均可购买。今后保监会还会陆续审批更多保险公司、更多的税优健康保险产品,供应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