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针对老百姓大药房等19家药店发布联合声明称的指责,阿里健康发布公告称,自澄清公告发布以来,阿里健康与食药监总局讨论,并成立联合工作组以讨论药品电子监管网的移交事项。移交细节目前仍待确认。阿里健康24晚再度发表声明称,上述19家药店的指责是挟公权和舆论行一己之私,对阿里健康进行“窃取数据、不公平竞争、绑架公权力”等莫须有的攻击,阿里健康将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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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药品电子监管码?
是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给药品最小包装上面赋上一个电子监管码,相当于给药品一个合格且独一无二的“身份证”。此技术自2008年实施以来,经过8年的运作和实施,已然相当成熟。加上依托于第三方先进技术的辅助,药品电子监管码作为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其作用日益显露。现在无论是在大都市,还是在小乡村,在药品电子监管码体系下,药品从生产到出厂到销售各个环节的信息都能被实时监控,为确保药品质量的提升具有基础性的作用。【详细】
双方争议点是什么?
有了这个监管码,真正用好管好,不仅是打击假药的“大杀器”,甚至可以为处方药的网络销售开疆辟土。简言之,监管码理论上能管质量、还可以降价格。阿里当然不是救世主,志在新市场的拓展,是趋利使然;而监管码一旦铺天盖地下去,迟早会成为药店等零售系统的“收割机”。患者得了便利,药价销售环节的既得利益土崩瓦解——这个道理,才是双方在官面回应之外的真正纠结。【详细】
会出现什么样的问题?
其一,重要的政府监管信息技术与运营该不该放权给社会组织?显然,基于公共管理的伦理,公权力不宜外包在体外循环。正因为如此,在药店起诉后,国家食药总局随即暂停了药品电子监管,而阿里健康也表态将移交电子监管网。需要指出的是,暂停并不是对药品电子监管强制权力的否定,而是对谁来监管的纠偏。其二,在政府不具备技术力量乃至缺少投入的情况下,政府机构该不该以及该如何与社会组织合作?换言之,如何防范“技术绑架权力”的发生。其三,如何保证数据信息的绝对安全。准确来说,只要药品电子监管码在执行,形成的信息不管在阿里健康还是政府机构手中,都会存在寻租和泄露的风险。这也是为何19家药店提出阿里健康不仅要移交运营工作,而且要求彻底退出信息化监管、乃至要求食药总局停止强制电子监管的原因。【详细】
当务之急是理顺关系
当务之急是理顺关系,并尽快为药品电子监管技术的运用,赋予一个法律的身份,让技术的使用成为一条刚性的法律责任,从而为保障药品质量实行兜底。尽管经过较长时期的治理,药品质量状况不断改善,不过由于起点低,结构性、局部性风险犹存,尤其是农村药品监管形势依旧严峻,假药、劣药还广有市场,各种造假售假的行为还不时出现。加上农村地域广阔,监管力量薄弱,作为监的重点和难点,亟待通过技术的跟进和补强,以期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详细】
微言大义:
@空谷幽兰咖:触动药店的利益了。
@mesiento:挺有意思,是药店站出来哦,不是药厂。
@欧妮老鸭:阿里什么行业都参与,不是很好吧。
哦哦你妹2013:药价一入电脑,一目了然。
@bh1500:问大家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两盒药,一个盒有监管码能查流向,一盒不能查流向,你会买哪一种?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有一点是肯定的:实施监管码制度,打击假药、严格溯源,改革零售药价形成机制,这是百利无害的大事。
但是,监管信息形成的大数据失之于约束却关系到国家数据安全,并非杞人之忧。从这个意义上说,阿里健康非官方机构,也不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采集、保有庞大数据,客观上说,就是事实上持有了这些极富价值的信息资源,会不会借数据牟利,始终都难逃瓜田李下之嫌疑。而一旦被用以牟利,信息壁垒会形成垄断地位,甚至颠覆行业整体格局。
需要反思的是,正如业内所言——从系统的设计水平到对庞大数据的处理能力等来看,真正能接单的也无非是BAT这类互联网企业。但如果因阿里健康退出而就此雪藏了监管码制度,沉默的民众作何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