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挂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5〕12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可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广州也位列在31个试点地区之中。《通知》规定,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保单凭证,保险公司在符合税收优惠的保单上需注明“税收识别码”,实行“一人一单一码”。目前,已有7家保险公司通过中国保信的税优健康保险的验收。
保单实行“一人一单一码”
《通知》指出,有扣缴义务人的个人自行购买、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扣缴义务人在填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或《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时,应将当期扣除的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支出金额填至税前扣除项目“其他”列中,并同时填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值得注意的是,税优识别码是指为确保税收优惠商业健康保险保单的唯一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的原则对投保人进行校验后,下发给保险公司,并在保单上打印数字识别码。
7家险企首获税优健康险资质
随着个税优惠政策的出台和监管细则的明确,保险公司也在密锣紧鼓地计划推出相应的产品和服务。据悉,目前已有7家保险公司通过中国保信对税优健康保险的系统验收,具体包括:平安人寿、中国人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阳光人寿、泰康养老、建信人寿和太平洋人寿,它们成为有资质提供税优健康险解决方案的险企。
太平洋保险不仅是国内首家通过税优健康保险系统验收的保险机构,而且是业内首家正式发布健康税优保险解决方案的保险机构。此次太平洋保险预热的税优健康险明确显示:该类产品将采取万能险方式,包涵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累积两项责任。另外,作为国家保障体系第一支柱的一部分,允许带病投保,每年保证续保。可以个人直接投保,也可以由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购买,计入职工薪酬,视同个人购买。
根据政策,税优健康险的年保障额度不得低于20万元,累计保障额度不少于80万,且每年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据太平洋此次健康产品显示,除了大众容易接受的中端医疗费用补偿类产品,还可选择建立个人健康储蓄账户。也就是说,如每年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