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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等21家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通知

发布:2021-01-18 19:43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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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和《上海市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2019年版)》等三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和《上海市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2019年版)》等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经市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组织评审和我委审定,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等21家三级医院通过等级复评审。具体医院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复评审的医院

  1.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2.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3.华东医院

  4.上海市东方医院

  二、通过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复评审的医院

  1.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2.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

  3.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4.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5.上海市奉贤区中心医院

  6.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

  7.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

  三、通过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复评审的医院

  1.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2.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3.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4.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5.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

  6.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7.上海市肺科医院

  8.上海市胸科医院

  9.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10.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

  以上21家医院应继续立足常态、长效管理,切实抓好医院内涵建设,确保医院管理、医疗服务与质量的持续改进。对于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医院应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并于2021年1月31日之前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材料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处(联系人:胡军,电话:23117866,传真:83090065)。我委将适时开展追踪复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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