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许多居民发现小区里的垃圾箱“升级”了。原来将垃圾粗糙地进行“一锅烩”的大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细分为绿、蓝、黑、红4种颜色的垃圾箱,分别用来收集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逐渐被唤醒,百姓日常生活和消费习惯也在逐步改善,垃圾分类投放、回收正向精细化发展,在市民生活当中已经成为一种新时尚。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也不断增加,目前,我市日产生活垃圾总量约为1.2万吨,科学合理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前提和基础。12月1日,《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即将正式实施,其中,对生活垃圾分类作出了详细规定。垃圾分类不仅是被百姓津津乐道的话题,大家也身体力行自觉参与其中,邻里之间还会彼此分享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与小窍门,互相监督做好垃圾分类投放,从而使生活环境更加干净、整洁。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标准,我市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其中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灯管、废电池、废药品、废温度计等;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烟头、被污染的纸张、一次性餐具等。
来源:天津日报
原标题:《天津12月1日起施行垃圾分类 限制一次性用品过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