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3点,合肥市卫生局举办第二次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会,会上5位群众议员就合肥东方医院使用“黑医生”案展开讨论。由于是新生事物,在对“群众公议”的一片叫好声中,记者在现场采访中也发现还有一些需要完善之处。
公议员找正题花了些时间
下午3点,被推为组长的安大法学院老师钟芳宣布进入提问环节,而5位公议员除了痛批黑心医院外,对自己身为公议员的本职工作似乎不甚了解。卫生监督所所长汪百鸣提示:对“黑医生”坐诊案件不妨有三问,卫生监管部门该不该罚款?罚款程序是否合规?罚款幅度是否合理?
经提示,公议团5位成员这才找到自己的角色,而这时,时针已指向下午4点。记者了解到,现场5位公议人员除了吴国成外,其余4位均未参加公议培训。作为对公议程序不太熟悉的他们在公议现场茫然失措似乎也属正常。
公议员认为应加重处罚“黑医生”
今年3月份,合肥东方医院共使用6名资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卫生监督部门拟给予东方医院罚款5000元整的处罚。进入公议程序后,公议员对仅给“黑医院”处罚,而轻放“黑医生”表示质疑。
在电子十六所工作的章仕明表示,如今医院的社会公德和医生的职业道德遭受社会不少质疑,仅处罚医院而对“黑医生”太过宽容并不妥当。而在场的执法工作人员表示,“黑医生”和“黑医院”虽是共同违法,但是现有的法律法规中,仅有处罚“黑医院”的相关规定,没有处罚“黑医生”的条例。钟芳老师分析,15年未曾修改的《卫生管理法》虽存在法律滞后,但是在实际操作上,还是应该以法律条文为准则。
和上次卫生执法群众公议内容相似的是,一涉及医疗案件,公议员均喊应加重处罚。但声音刚落,公议员低头看到《合肥市卫生局卫生行政处罚执行参考标准》相关条例,规定此类案件应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这表明卫生执法部门拟对东方医院采用的,是最高限额5000元的惩罚。但公议员们意见高度一致,5000元的罚款难以对违法医院产生震慑的作用。
卫生部门工作人员向大喊加重处罚的公议员建议,可以将此意见提交到有关立法部门,作为下次立法的参考依据。最后,5位公议员均在公议书上签字同意。(吕进、黄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