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部门315突击检查:医疗器具“带病看病”、被褥“黑心棉”
中新网呼和浩特3月15日电(乌瑶田伟)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日,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内蒙古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呼和浩特市三家医院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和强制检定医疗设备受检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执法检查的第一站是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经查,该院能够主动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定期为所使用的医疗设备进行周期检定,医疗设备出具的检测数据准确,内部管理也较为规范。
在位于锡林北路的国医堂中医院,质监执法人员发现该院使用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彩超)从2014年12月购入后即投入使用,未经过检定校准。更为严重的是,该院使用的全部血压计,从2008年起就再未进行过检定,属于典型的“带病看病”。
当天下午,质监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红十字医院。发现该院的X光机、心电图机、彩超等设备连续三年没有检定。内蒙古纤维检验局的技术人员在该院三楼病房内,对其使用的棉被褥进行了检查,发现这些被褥的填充物均为纤维制品下脚料及其再加工纤维制成,即人们通常俗称的“黑心棉”。经抽样送内蒙古纤维检验局检验中心检验,确定该院病房内使用的褥子为“黑心棉”,被子为不合格絮棉制品。(“黑心棉”大多是由工业废料、旧衣服、用过的棉胎等生活垃圾加工出来的“再生棉絮”。这类劣质絮棉制品由于未经严格消毒,很可能成为细菌的“温床”,人的皮肤接触后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刺激,轻则出现红色斑点,感觉瘙痒,重则会导致牛皮癣等皮肤顽疾。)
针对呼和浩特国医堂中医院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红十字医院存在的医疗设备超期未检问题,内蒙古质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做出封存、责令停止使用的处理决定。待问题设备检定、校准后方可使用;针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红十字医院经营性使用不合格絮用纤维制品的违法行为,内蒙古质监局将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该院作出行政处罚。
同日上午,内蒙古质监局还在呼和浩特市维多利摩尔城开展了以“质量提升共促发展”为主题的“3·15”消费品质量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完)